否則後續賠償問題很煩
裝窮,裝無辜,耍流氓,耍後台....
對方不肯認錯還要硬凹,樓主千萬不可心軟
不然,這種人得不到教訓,以後還是會有跟樓主一樣的受害者
能蒐集的證據、證人都要做好準備
長期抗戰也要看你的能力,真的沒有太多資源可以動用
至少也要凹到一定的賠償金作為補償
幾年前我自己也是碰到類似問題
對方計程車司機請他們的"保安"人員出來圍事
我則動用自己所能找到的黑白道
對方才悻悻然的答應賠償
打官司,他們才不在乎勒,就是要跟你耗時間
耗到你精神衰弱,耗到你自動放棄,答應隨便跟他們和解
所以,有辦法的話,盡量快速,盡量尋求人脈的壓力
否則,最後只是自己氣死自己
要不到賠償,一定要弄到他沒辦法繼續營業
先找好證人或是看看這有沒有路口監視器,調出來看就知道了,不然就要想看看當時是哪一家公車,應該也找得到,
先確定好可以勝訴再來想理賠,理賠金額有一定的計算方式,不是說想多少就多少,太誇張的法官也會把你刪掉,
不要怕計程車司機沒錢,他還有第三責任險,他違規傷人不用對他心軟,我也很討厭那種計程車司機,亂鑽亂衝的搶客人,我也是計程車司機,但是我沒膽亂衝,我怕死>>>


台灣的道路很奇怪,近年來大部分有天橋人行地下道的路口都劃上了人行斑馬線讓行人走,搞不懂做天橋要幹嘛,
站在駕駛人的角度也想說一下,現在的高知識年輕人,你們過馬路時候可不可以加快腳步,不要慢慢散步邊聊天,一大堆車子等著右轉,明明有看到了還繼續聊天慢慢走,更誇張的還停下來打電話...
所以不要只責怪計程車或是不禮讓的車子怎樣怎樣的,如果不是國人的教育問題,駕駛人們會這麼沒耐心嗎?互相都不懂得尊重....
在台灣已經不知道人權重要還是法律優先了,
試問一下,行人一定要走在斑馬線範圍上面才有受保障嗎?
我不懂為什麼撞到人會強調沒走在斑馬線上,難道行人沒走在斑馬線上就可以減輕刑責嗎?
我看大家幫推文,讓更多人看到,幫事主盡快找到證人出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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