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十七八年前,在那個還沒強制戴安全帽的年代,有次騎車在路上,遇到左前方兩公尺遠的二行程速克達"放屁",瞬間雙眼不知道被什麼東西給噴到,立即產生灼痛感,並且眼淚直流...一直到多年後的今天,眼睛遇到風仍然會刺痛...我到現在還是不知道當時被什麼給顏射了,不過我猜可能是廢機油隨著廢氣被噴出來吧...
哈!各位不用吵了,我已經在路上或路邊拍了十多張翹管的機車,並且投訴到環保署跟各地的縣市長信箱,就等這些單位回覆了,如果回覆的結果是開罰,那就請大家用力拍用力寄過去,反正改管的人錢多,就讓他們多貢獻一點,如果這些單位都不理會,那就證明了小老百姓無用論,法律無用論,也無須在此筆戰了!!
以下是官員的回覆,看起來官員處理方式還是四兩撥千金,推給相關單位處理,不過起碼官員查出來我寄得照片車輛分屬哪些監理站,並且將案件轉送到監理單位處理了,接下來就看監理單位有無效率及良心了,不過我還是會繼續寄照片給相關單位的!!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復如下: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您於98年01月21日致市長的電子郵件,市府非常重視,特別指示本處立即查處並向您回覆處理情形。首先感謝您對本市生活品質之關心,關於您反映2*6-B**、9*0-C**、*68-**G、5**-C**號重型機車改裝排氣管消音器一案,經查旨揭車輛分屬基隆監理站、中壢監理站、板橋監理站管轄,我們已將您的意見函轉各該所站依規定處理,以維護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