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luba wrote:
有根據再說出口,
比較能說服別人喔......(恕刪)


夜行市民高架5分15秒,沒遇到危險
就可以推斷出很多騎二輪(普通機車)上高架橋能不危險嗎
不過
普通機車上高架會亂
是真的沒根據
但你也沒根據可以不亂
對吧....
ataidx wrote:
因為使用單純化....
高快速路除掉了路邊停車... 交叉路口... 等的一般公路使用特性...
把使用單純化... 成純流動車輛.... 路權由一般道路的C型提升為B型路權......
越單純化效率會越高... 安全也越高...
這不只運輸有在用的理論... 很多領域也有在用....
所以高快速路的肇事率一直遠低於一般公路....
了解了嗎?...(恕刪)
了解...感謝.....
今天有一個新聞
是一個阿伯擦撞到法院前院長的車子
然後倒在地上,家屬還想告前院長肇事逃逸
台灣普通機車的素質亂七八糟(其實汽車也好不到哪去)
快速道路遇到這種阿伯倒在地上
後面的車子不就輾過去了呢
或許不用輾過,高速下摔車,就摔死了
06160616 wrote:
那.....為什麼汽...(恕刪)
因為被動安全性較低.... 所以當然傷害較大...
這需要說明嗎?
當然車體安全是屬被動安全... 是安全的最後一道防線...
且車體安全有相對性... 看跟什麼使用取向的車種比較....
所以看到了嗎? 以上為"被動安全"
那主動安全呢?
就是交通規則....
事前規範車與車間的使用互動方式... 避免產生碰撞...
就像暗號一樣... 要事前先說明... 不然之後就會無法溝通....
不然何須考照與監理制度?
當然人性就是如此... 一定會有人不守秩序... 所以又延伸出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就像刑法管人一樣~
了解了嗎?
運輸為事前論... 而非結果論....
要知道每一次縫補也會遭遇穿刺的痛。
06160616 wrote:
了解...感謝......(恕刪)
不如問... 快速道路怎麼會有阿伯躺在地上...
如果是出車禍而摔倒的... 理應後方車輛會有安全距離... 是不會撞上的....
因為輪胎的磨擦力+車輛的制動力遠大於人體磨擦力...... 且物體運動時有慣性等...所以會持續往前方運動行進... 所以要輾過的機率其實還不算高....
在台灣路上看到的車禍其實也不少... 所以注意觀察追撞類型的事故物體都是呈直線分布~
當然還要看是何種事故.... 以上只是闡論基本的追撞.....
摔死就摔死...
選擇使用運具本來就客觀且預見風險..........
但基本上就跟我上面所說的運輸為事前論... 照理說是安全的... 有事故是為意外....
四輪以上車輛在高快速路不也常見死亡車禍?
所以車輛安全只是被動安全... 不是絕對性的...
自己在腦袋模擬... 假設駕駛人100%的遵守交通規則.. 且互相禮讓...
連事故都不會發生... 被動安全設備也都不會用上.
要知道每一次縫補也會遭遇穿刺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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