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經常在北美洲、日本、香港往返﹐以前甚至有在北美洲遊學過﹐所以對於北美洲的交通法令比較熟悉。不論汽車或機車只不過是交通上的一種工具。在美國﹐台灣所謂的重型機車(美國的兩輪交通工具只有一種駕照)在高速公路上也是會蛇行﹐所以政府需要有完善的交通法令來規範道路使用者的使用行為﹐當然﹐徒有規則卻沒有人有鐵腕來強力執行也是沒有用的。如果其他的用路人發現有人有違規的﹐也可以報警舉發﹐雖然有時候事不關己﹐但也可以幫助到其他的用路人﹐讓道路更順暢。
P.S. 政府有責任制定法規﹐宣導交通規則﹐強力執行。百姓勤於舉發不法及違規的用路人才能讓交通更順暢﹐才是王道。
身為用路人的大家也都很清楚~是那個腦袋在作祟
何必為了這種文章(不論在摩托車版或其他四輪版)而鬥氣呢
更不要說『XX也是這樣啊~為什麼不去拍後PO上來XX違規的照片』
好似做賊被抓了~還強辯說隔壁也是偷兒、為何不抓他/她
大家還會因為別人貪小便宜或取巧行事而氣憤啊
那在職場上不老早就氣死了~

政府的措施與法令部分
今天法規既已存在
不論好法惡法就是法
有待各位去向選區的民代用力反映囉
在這邊吵是不會有結果的、更不用哭訴自己受了多少委屈
停車場不給停的~理性溝通、甚至激烈些蒐證檢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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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規區論討守遵意同並過讀閱已我, 則規區論討視檢裡這按, 能功言引解瞭裡這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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