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照片都會用電腦印上相關數據,但是照片上卻沒有,這要怎麼證明當時的時速是多少?光這點就讓人不服氣了。另外,之前有人提到,除非能提出"沒有違規的證據",否則法官是完全聽信警察的,我覺得這點很不合理,依照無罪推定原則,應該是警察要拿出證據證明你違規的事實,如果無法證明就是無罪,而不是要人民自證清白,萬一無法證明自己清白的人豈不是倒楣了,我覺得這部分有必要改進。
如果有剛好有證人可以證明,但是出庭前,證人遭意外或疾病死亡或精神異常(我不是在詛咒證人XD)那這樣.......要怎麼判.......因為證人無法出庭,所以直接敗訴嗎???法律到底在保障個什麼鬼呀,國父 孫中山先生怎麼能安眠呀XDD
okdwnk wrote:如果有剛好有證人可以證明,但是出庭前,證人遭意外或疾病死亡或精神異常(我不是在詛咒證人XD)那這樣.......要怎麼判.......因為證人無法出庭,所以直接敗訴嗎???法律到底在保障個什麼鬼呀,國父 孫中山先生怎麼能安眠呀XDD 老兄..留點口德啦...有不爽的地方就去申訴..只要你能提得出對你有利的證據..你就全部陳述出來...如果照片上真的沒有車速...這張照片根本就是無效..不用你準備任何證據..就可以撤銷罰單...何必在這裡詛咒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