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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來機車死亡事故 佔交通事故近6成

inoue555 wrote:
我也好幾次爲了閃違規...(恕刪)


完全同意
要說汽機車誰錯了話
完全說不完
汽車說機車亂鑽
機車又說 汽車把慢車道當停車場
公車+計程車 無預警 殺到慢車道停車......


最重要在政府措施不好 在加上大多用路人的習慣不好
(沒在台灣考過駕照 所以檢不簡單 不知道就不說了 只是聽說蠻簡單的)
政府罰的也不重 不會讓人有警惕的效果


在加拿大 有些小路口只有Stop sign
這些東西搬回去台灣 大家一定看都不看 停都不停就過了
所以很多路口都是紅綠燈
然後那些紅綠燈 又沒有配置感應器
常常造成汽機車 看另外一邊沒車就亂衝
結果好死不死的一台超速的車衝過來

再不然就只有閃黃/紅燈
很多人都是看都不看
也不減速的通過
常常也好死不死的 就這樣被撞

還有覺得台灣警察在於某些地方
也權力不夠 + 有些OOXX的警察 + 過於注重人權(違規的人的人權) + 沒有靠山(都被長官推出去當擋箭牌)
譬如 要閃燈才能執行公務.....

還有像停在停車格 要收費
可是沒有停在停車格不會被收費
然後某先路段 幾乎不會被拖走
某些路段 停車位也完全不夠
然後慢車道就消失了

(只是把這幾年對台灣看過做多的現象說說 )


>>2005年,道路交通事故A1類(事故發生二十四小時內死亡)死亡兩千八百九十四人,其中,騎乘機車事故共死亡一千五百六十六人,佔百之五十四點一一;2006年共死亡三千一百四十人,騎乘機車事故共死亡一千八百五十人,佔百分之五十八點九二;2007年死亡兩千五百七十三人,騎乘機車事故共死亡一千五百三十六人,所佔比例更高達百分之五十九點七。

其實換個方式想,機車那麼多,又是肉包鐵,這麼危險又這麼多的交通工具也不過就佔了六成,那是不是也可以反過來推論機車其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危險?
這是很奇妙的問題,我也不太敢下定論,只是看完這篇後有一股深深的「數字不一定說真話」的感覺XD,或者應該說:「數字會說話,但是我們也可能會錯意」XD

另外一個問題則是,為什麼這幾年來死亡事故中機車所佔的比例愈來愈高?是因為大家愈來愈不遵守交通規則亂騎車,還是因為機車的路權被侵佔的比例愈來愈高導致汽機車分流無法落實?還是...亂騎車的小伙子變多了?
Live long, and prosper!!

如果路權公平的話,汽機車違規就不能再找交通的藉口(禁行機車等)

機車違規我覺得可以分為

1 "駕駛人明知規定但違規"

2 "駕駛人不得不違規"

如果要怪機車亂鑽的話先把第二項消掉吧

總不能以偏概全吧


PS:當有機車騎在汽車前面時,有相當高的機率汽車會按喇叭或者近距離切線超車。
如果開汽車再怎麼慢,後面的大多就超車而已

機車明明也可以走,為什麼就要被汽車趕呢~?

要吵永遠也吵不完~因為政府把機車跟汽車分成兩個族群對立,順著政府的意就會繼續吵下去
YES!~

Akulamaru wrote:
>>2005年,道路...(恕刪)


大大我跟你有同感!!
我看到新聞的時候就想
機車的數量是汽車的兩倍
數量多加上又是肉包鐵
死亡比例應該更高才對
但數據上看來顯然不是這樣
這意味著什麼?
機車其實沒有想像中危險?還是汽車其實沒有想像中安全?
雖然這樣說但機車騎士死亡人數還是很多就是了...

真正造成危險的不是開車或騎車,而是長眼或不長眼
不長眼,就算給你一台裝甲運兵車,還是會出事
相反的,就算溜滑板車不穿任何裝備,也能平平安安回家

而台灣路上有多少是仗著車速慢就不長眼?
或是在不適合的時候亂催油門?
大家應該很清楚吧!!

該快不快,該慢不慢,喜歡跟對向車賭一把...等等
我覺得開放機車路權只是多給機車騎士一些戰場,也是多給機車騎士多幾個出事地點。
每次看到一堆機車無視於禁行機車的車道在哪裡亂鑽,就覺得冷汗直流。
人性就是這樣,給了人家方便,有些人就會越矩,要是開放車道,到時候機車不是連對向都要去跑了。
乾脆連航空法都修正算了,天空可以給機車用,到時候一堆改造車都可以上天空了啦!!
billion wrote:
我覺得開放機車路權只...(恕刪)

你可以對歐美日的交通部說這些話,看他們會不會改採車種分流政策
我想他們不會去採用明知會造成更多交叉點的分流方式
你知道在禁行機車道以外的路是怎樣的狀況嗎???
公車、小黃肆無忌憚的往路邊靠,違規停車路邊一堆,最外面的那一線都變半線了...
機車往哪騎??停下來等他們載客載好?就走那半線的車道???
米咖 wrote:

JasonChenTWwrote:

35米咖 wrote:
怎麼會?你說說看阿!...(恕刪)


怎麼不會!
我怕被機車在變換車道間飄移間鑽撞
然後被告"過失傷害/致死"
我已經被告過一次"過失傷害"


小心開車

過度擔心就不要開車改搭大眾


騎機車會怕..不會去搭大眾交通工具嗎!?

機車亂鑽自己撞上汽車..卻還要開車的小心..哪門子說法!?
汽車違法佔用、公車違法佔用,所以機車只要換到內車道,可是看到禁行機車字怕被照,就要快速切回來,這是交通部希望的文化,有圖為証鑽車文化是政府造成的。

如果沒有禁行機車道,誰會願意鑽來鑽去,因為違法的汽車太多了,怪汽車族自已亂佔用、怪公車亂佔用啊。


說實際點,汽車被汽車擋自已都不等越雙黃線,機車就應該等? 跟本就是歪理,汽車被擋就可以換車道,機車就不行,也是歪理。

機車換車道,因為禁行機車四個字,不得已要鑽回來,也是政府造成的。說難聽點,政府都能容許污賊公上路亂走,憑什麼機車要乖乖在後面吸廢氣? 但是遇到禁行機車四個字確要鑽回來,那是政府要機車族鑽回來的呀!! 不鑽回來要受罰啊不罰公車排黑煙,罰機車族騎禁行機車道。

更實際點,小黃亂停、大巴亂停,有受罰嗎? 沒有啦!!~~欺侮小百姓行,遇到財團都舉白旗啦。


汽車在快車道又不用回去慢車道,一直在怏車道不用罰當然不用鑽車,不然角色對換,快車道為「禁行汽車」好了,汽車你們遇到違規佔用就耐心等不要換車道,你換車道又鑽回去就是鑽車,這樣好嗎?


看看下圖,公車一次切三個車道,真是好榜樣、好公民。













申時行 wrote:
騎機車會怕..不會去搭大眾交通工具嗎!?

機車亂鑽自己撞上汽車..卻還要開車的小心..哪門子說法!?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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