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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的政府? 💢交通部兩度駁回「嚴重超速40公里扣牌」修法提案!

eshu0329 wrote:
同一條馬路,幾分鐘的路程,速限可以30-60浮動。


有學校, 住宅多或人多的路段就會被降速, 有什麼好奇怪的
車禍多的路段可能更苛, 不只降速, 連照相機都安上了
當然傲慢啊!反正你也不能對他怎樣!

選舉?笑話
peter90307

但…政府是你自己用選票選出來的,而且還是“多數人”認同的政府。除非你是那個少數人,要不然這件事是跟你有絕對的關係。[真心不騙]

2026-07-08 13:20
joe185 wrote:
隔壁明明有日本,就是...(恕刪)


日本嚴重車速會送你進監牢留案底, 你喜歡哪一個
peter90307

如果他是台灣刁民,一定是選最能放縱的那個,然後出事時選背最少責任的那個。[真心不騙]

2026-07-08 13:05
超速40的根本沒看速限在開車
扣牌挺好的
jerryho282 wrote:
當年美國政府把全國高速道路限速55mile,人民炸鍋,但政府死不改,結果是........警察默認65mile以下不舉發,我90年初去美國時,都是開65mile,00年再去時,又放寬到75mile,但美國法規限速還是55mile。



1.美國 55 mph「全國最高速限」是 1974 年能源危機下的政策,主要是為了省油,不是一開始就純粹為安全;而且 1995 年 11 月 28 日已經廢除,之後各州可以自行訂速限。FHWA 甚至明講,廢除後各州可設定任何速限,甚至不設速限。

2.很多地方都有「超過一點點不抓」的實務,原因可能是測速誤差、執法資源、社會可接受度、避免爭議,不等於「法律真正等於 65」。這是把「執法裁量」誤當成「法規失效」。

3.速本身就是不守交通法規,而且速度不只影響「會不會撞」,更直接影響「撞了會不會死」。NHTSA 目前仍把 speeding 列為重大風險,2024 年美國交通死亡中,超速是 29% 的 contributing factor;NHTSA 也明確說速度會增加撞車風險與傷害嚴重性。

4.車變安全、輪胎變好、煞車變好,確實能支撐部分速限上修;但道路不是只有車。還有道路幾何、彎道半徑、視距、交流道密度、重車比例、天候、路肩、駕駛習慣、執法密度。車輛進步不代表所有道路都該放寬。

5.IIHS 研究指出,最高速限每提高 5 mph,州際公路/高速公路死亡率與其他道路死亡率都有上升關聯;1993–2017 年間,速限上升被估計與約 36,760 額外死亡有關。

6.合理的說法是"不符合道路設計、交通流、駕駛期待的速限,會降低遵守率,造成普遍違規與選擇性執法。"
法規標準是適用所有情境的,你個人的車性能好,不代表所有人的車都一樣,30年老車在路上跑的一堆。還不說聯結車、貨車等較危險的重型車。不要凡事都只從自己視角看。

道路只要進入住宅、學校、醫院等地點,速限都會降到30~40km/hr。全世界都一樣的交通概念,講得好像台灣獨有!


哦! 只有台灣鯛台灣獨有!
唬唬生瘋

德國交通寧靜區,限速 4 至 7 公里,台灣鯛要不要叫一下

2026-07-08 14:09
jiahsien

@唬唬生瘋 我記得西班牙寧靜區"雙向"車道..限速20km/h 那超寬的路只能20~~~

2026-07-08 14:49
嘿嘿,有這種提案政府更是了解現行法規「罰到痛點」,以為會修改的人,會不會太天真?更何況這種程度的超速,任何人都知道違法,要求修法的正當性一點都沒有。
joe185 wrote:隔壁明明有日本,就是不想去學

日本人是白種人,我們黃猴子學不來的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esniader

浪費時間, 都快滅絕了, 還學甚麼

2026-07-08 13:26
jiahsien wrote:而且速度不只影響「會不會撞」,更直接影響「撞了會不會死」。

唬爛!超速絕對不是肇事原因~你查看看台灣A1事故原因,根本沒看到超速!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小葉叔叔

一台車在以時速100公里,在十字路口煞不住車闖了紅燈,撞上一台正常綠燈通行的汽車,請問他的肇事主因會寫甚麼???答案是~闖紅燈,因為超速煞不住根本無法證明,所以很多肇事主因都不會寫超速

2026-07-08 13:58
iguarantee wrote:只有你的屁眼才會認為不會死人,

所以,到底你認為不超速會不會死人?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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