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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反對檢舉制度的人都是違規者

june-sue wrote:如果是政府只想達成罰款目標的心態

造謠仔~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傲笑憐 wrote:
不是你想做好事,結果變壞事,所以就沒事的說法!壞了就壞了~


繞口令仔
foster_yen wrote:
自從紅、黃線不能開放...(恕刪)


沒錯,講好聽一點是便民,但講白一點就是明知違規卻不作為,台灣一年下來有多少因為違停間接引發的車禍發生,這些違停仔享受的便利,背後是多少人用身體傷害疼痛甚至是性命所換來的?今天就算全面開放檢舉又如何?你買車的人本就應該思考停車的問題,政府也應該正視用車人的聲音去想辦法改善停車環境,而非用現在這種方式,這樣只會讓交通安全問題持續存在,憾事一而再的發生罷了
我之前違停5米寬的人行道,停了仍有2米空間讓行人走,警察巡邏到就直接拍了2張間隔30秒的照片秒開單

然後沿路看一堆停在機車道又不靠邊的車,迫使機車跟汽車爭道,不小心機車就會被撞死的那種,這還不能檢舉,要舉證還要等警察來拍5分鐘的證據

你就知道我們的警察開單政策根本上就不是為了想減少事故的
其實大多數人只是希望環境跟交通不要亂而已
Harvey norman wrote:
我只是一個嫻熟法治的...(恕刪)

個人損益與法條 一般人會比較關心哪一個?? 別講一些太脫離務實面的東西
Harvey norman wrote:
我只是一個嫻熟法治的公民,正因為深入認識法律,才有能力質疑現行法規是否適當。
否則,就會像愚民一樣,盲目認為只要「遵守法律」就不會受罰,而從不去思考法規是否合乎憲法精神。

這段話的意思是
我是一個會鑽法律漏洞的刁民
交通法律維護社會大眾的安全法益
但是我覺得自己的權利比社會大眾的安全更重要
所以交通法律的規定對我不適用
也不想收到違規罰單
於是搬出憲法對交通法律扣上大帽子
想辦法把黑的說成白的
這樣你們這些收過交通罰單的愚民
才會站在我這邊幫忙抬轎
HemecoKiss

[讚] 嫻熟法治遵守法律(x) 鑽法律漏洞違規又不想收罰單的刁民(o)

2026-03-10 14:59
bulahe

這種就叫作,既想當婊子,又想立牌坊???[笑到噴淚]

2026-03-10 16:23
june-sue wrote:你就知道我們的警察開單政策根本上就不是為了想減少事故的

明明是立法的錯,卻要怪執法?

明明可以用選票讓胡搞政府下台,卻還是含淚投票再遷怒底層公務員?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hpvs19

[拇指向上]

2026-03-10 15:14
june-sue

所以要亂罰再怒牽駕駛[^++^]

2026-03-10 17:16
不能檢舉,又不重罰,

造就三流交通水準,舉世聞名。
我反對檢舉沒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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