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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車子被撞爭取車價折損的成功率

我所知道的
1.可以提出車價減損並要求對方賠償的民事告訴
警察局給出的事故責任鑑定是個重要文件
公會給出的事故車輛價值減損文件也可以是你請求數額的依據
2.保險公司只會幫你代位求償車輛修復的金額
3.若民事告訴勝訴 可以要求對方支付 若對方拒不支付 可以強制執行
如果對方沒有存款或資產 可以從對方的薪資中每個月扣除一定比例直至償還
除非他以後都沒有明面上收入 (也就是只拿現金)
4.請律師打官司一審的費用差不多就落在10萬台幣
以你請求的數額12萬元 最多二審定讞 所以你可能的法律費用支出會在20萬 時間可能會需要兩年
若對方請不起律師 還有可能請求法律救助服務 對方可能真的沒有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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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談金錢得失 若以正常眼光來看 東西被人弄壞 要求人家修復賠償很正常 不管弄壞的人有錢沒錢 都有這個責任在
有錢人的東西被弄壞 要求沒錢的人賠償 旁邊的人覺得有錢人好計較都不放過別人
沒錢人的東西被弄壞 要求有錢的人賠償 旁邊的人覺得有錢人好可惡做壞事不負責任

我的理解是 弄壞的人有責任且應該賠償 受損失的人有權獲得賠償且不該受到道德綁架
這才是一個正常社會應該有的看法
twingo363 wrote:
各位鄉民好,事情是這...(恕刪)

直說.....不太可能,我說的其實有點廢話,就二個可能
1.他接受了,他要賠。2.打官司嬴了,他要賠,不是交通庭,是民事庭。
建議還是調解會處理看看吧
以下為不負責任的見解且僅供參考:

1. 你單用民法184條1項前段, 也只能請求對方回復原狀(民法213); 不能回復或是回復費用過鉅, 只能改用金錢賠(民法215); 或者你有保汽車財損任意險, 依你所保的保險額度是足額或不足額而定, 先請求保險公司出險, 足額的話, 再由保險公司代位你向對方求償. 不足額的話, 你還是需要另行起訴請求對方就不足之額度負損賠責任.
2. 至於汽車受損後的價值減損, 你只能用民法196條(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 另行起訴向對方求償.
twingo363 wrote:
各位鄉民好,...(恕刪)



法律條文是前題修車費判折舊,不足修車費的金額才可。

如修車費20萬,因零件折舊判賠12萬,差額是8萬修車費,可就這8萬用車價折損賠。


物被毀損時,被害人除得依民法第196條請求賠償外,並不排除民法第213條至第215條之適用。依民法第196條請求賠償物被毀損所減少之價額,得以修復費用為估定之標準,但以必要者為限(例如:修理材料以新品換舊品,應予折舊)。被害人如能證明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超過必要之修復費用時,就其差額,仍得請求賠償。
我有申請過
但是車價折損 很看對方保險公司經辦
如果對方沒保險的話 就難搞了
我當初是被後車追撞
對方要我申請公會鑑定再來談
我方保險公司要我申請新北的工會 說保險都是新北的居多
公信力比較足夠 我鑑定花費好像5000~6000而已
沒有破萬
車輛鑑定折損是7萬元
對方保險公司又反悔了 最後談一談談到5萬
解決
公會鑑定3000~12000都有,找便宜的就可以,鑑定費用可要求對方出
直接請對方賠不賠就上法院不用怕,這年頭除非不要命的吸毒的該賠還是要賠
不要看一些鍵盤俠講的好像怎樣,通常都是認知不足又要表現得好像很懂
DC1973

鑒價機構最好要跟對方有共識,不然會有得揮….

2025-11-11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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