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車經過鐵門後第一個窗戶有看見方向燈閃爍反射「那不是車頂的閃爍燈」,所以有打方向燈應該無誤。垃圾車本身音樂已經夠大聲蓋住方向燈警示音。右側明顯已經關門到很擠的空間對大車來說。大車司機正轉彎時眼睛在判斷注意前方路中行人動態時機點時,機車卻剛好在這時從車輛後方後快速朝前硬擠進這小小空間,沒有跟著大車轉彎反而就像故意一樣加油直撞大車,簡直就是故意碰瓷一模一樣。大車司機真倒霉,碰上一個不要命的領兩百萬還得應付後面麻煩。
AI 摘要在路口超車是違法的,因為路口是「禁止超車」的區域之一。在路口進行超車,不僅可能被罰款新臺幣$1200$至$2400$元,還可能引發交通事故。路口超車的禁止規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行經設有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時,不得超車。在學校、醫院、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的處所或地段,也不得超車。超車時應注意事項 (非路口超車)合法超車(非路口區域)時,應先鳴喇叭或變換燈光示意。待前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後,才能超車。超車時應打左方向燈,並在超車後保持安全距離後再打右方向燈駛回原車道。超車應保持與前車半公尺以上的間隔。切勿在前行車右側超車。
zhluo.tw wrote:.....只是這騎士的路線到底是要跟著右轉還是直行(找死),實在看不懂... 她沒有轉頭,當時應該是想直行,當她注意到垃圾車想右轉,要放慢車速也來不及了,最後在路口被大車轉彎的內輪差給〝夾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