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uits0800 wrote:對啊,按喇叭把人家嚇...(恕刪) 除了0.5秒外...好像還有不能超過兩次...因此標準的喇叭聲應該是...逼.逼.在這個大部分耳聾的市區裡...這樣的喇叭可以有多少作用....我喇叭也是這樣按..但是大多數的人根本...就不覺得是在按他....
只要google一下"絕對路權",大家就可以找到答案了其實簡單來說,絕對路權的概念就是:行人走人行道,車子走馬路,不同車種的專用道也各自有其路權而「行人穿越道」是人行道的一部份強調絕對路權的好處是:如果行人不走行人該走的「行人穿越道」,任意穿越馬路被撞的話,行人也需負起責任。但相對的,在「行人穿越道」上,行人就是最大,因為那算是人行道的一部份。就算行人號誌是紅燈,你也別以為撞了不用賠。大家各走各的路,侵犯別人路權的要負責,就是這樣。所以,看到斑馬線上的行人,就讓他一下吧。
我不知道過馬路那些闖紅燈而且又不看車的人在想些什麼^^只是我會看車...有的你很遠按喇叭提醒他一下還會被白眼我只按不到0.5秒...而且還硬要過...以往常經驗過了的人已經過一半我就會閃左邊但是有的還會故意...看你要閃哪邊他就跟你同一邊....現在我遇到那種闖紅燈或者是猛要過來都不看車的我會先煞車讓他先過完馬路....然後在...路都是你家的嗎?不然撞到他又要賠他不是很衰....
豬在台南 wrote:是嗎? 行人可以如此無法無天? 有這樣的法條規定? 只要斑馬線有行人就算紅燈也要讓? 既然你一直針對我我可以可你兩個建議一個是自己先上google 查一下另一個就是找一個走在行人穿越道的闖紅燈的行人撞撞看記得喔:是"走在行人穿越道的行人喔"看是你賠他還是他賠你你就是得讓"走在行人穿越道的行人"他闖紅燈是他不對但你就是得先停下來讓他
豬在台南 wrote:您遇到的警察會不會是阿伯警察?現在已經是路權主義了!不過台灣人死者為大的情況還是很重, 雖然刑事免責卻還是要負道義責任在美國, 我大概不會減速, 他想讓我撞, 我就撞, 他死了他家屬還要陪我錢哩!(修車費+精神賠償+工作損失代金等等的) 你看到人闖紅燈,讓一下會怎樣在美國,一樣是蓄意殺人吧 ?如果可以避免為何還要撞上去呢?
我就沒這麼好運了..今年八月中在某路口撞到日本光觀客(行人).他們闖紅燈加上全身都穿著深色衣服,看到都來不及了,後來他們還說他們沒闖紅燈,不過這點我相信警察會了解,在台北下班時間如果是我闖紅燈根本還沒機會撞到他,我早就被其他車撞飛了,我也很禮貌性的去醫院看他也帶了些東西給他們吃,畢竟我沒有注意到他我也了解自己的不對,現在他要回日本去做醫療,他本是跟我說他不想跟我計較,但是就在他回國的前一天突然跟我要8萬的和解金,他說這樣對我算好了,他在日本是高收入族群,因為受傷可能3個月無法上班,他並不打算跟我要他那些費用跟醫療的賠償,他只要他帶他媽媽來的旅行金額,也就是8萬,對於剛退伍又剛開始工作的我,那裡有那麼多錢,對她來說這雖然不到他月薪的一半,對我來說卻是近半年的薪水啊!!真的現在連走綠燈都會lag,看到闖紅燈的行人都有想罵髒話的衝動!!順道一提:我朋友認識的律師說:我的輸面很大,因為台灣的法律就是這樣,行人在斑馬線100公尺內出事,都有優勢,但是台北哪裡有100公尺都沒有斑馬線的路段應該不多吧!!超瞎的法律~~聽我學長說他在美國,要是闖紅燈被撞死,是連理都不用理的="=,真的有那麼誇張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