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怎麼怎不說沒有車就沒有違規警方想製造你違規多的是手段,現在濫開罰單就是,等你去申訴浪費你時間現在罰單浮濫是為了坑錢,又不是為了改善交通,況且高官民代都會被銷單,法規只對付普通市民限制要針對那些職業檢舉人,如果有人發現可以公布其姓名,她才不敢胡亂檢舉職業洗發票的可以加限制,這個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