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lahe wrote:放心啦。只有四輪才會...(恕刪) 觀念正確。無非就是看不起兩輪,行人我最大。當然是機車你要閃開。吱吱吱。如 兩輪按喇叭。恐怕行人會打電話。搖人.....這也不是沒發生過。沒鈑金護體,不欺負 難道欺負大卡車。
是,我就是討厭帝王條款,不遵守規矩的不值得同情,即使在法律上佔理也一樣,還沒到你的燈你站出來送死幹嘛?乖乖站在人行道上不行?當你是方唐鏡???沒撞死算是運氣好,今天只是機車,下次換大車就沒那麼好運了...台灣的交通真的是,路上不管到哪都有移動式神主牌,今天在路上也是遇到全家四個人對向還有車就直接穿越馬路,而且是明明綠燈狀態且斑馬線已經被塗銷,真希望他們哪天也被收走...
jxv wrote:行人站路邊,機車猛撞,一傷一命危 民主城市, 行為果然奇葩...行人站斑馬線上, 法律上, 就是無敵星星狀態無論紅燈綠燈, 車輛都要停等摩托車也真是...直直撞上去, 就像是刻意問題出在於道路設計右側小路切出直上大馬路油門一敗到底, 誰鬆油門誰是膽小鬼
認真檢討應該是道路規劃及號誌設定不好1. 將 十字路口的斑馬線往後面 50公尺以上, 這時候行人走在路上就不會有A柱擋到,內輪差...等等行車上的盲區2.行人紅綠燈,不要設計的對面,而要設計在同面, 那些行人就不會傻乎乎地站在路上而不自知3.行人過馬路,應該有行人專區 並隔離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