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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燈沒打滿也要罰?】法院撤銷罰單揭露荒謬真相:當交通執法變成全民獵巫

如果轉彎變道時,打方向燈只有2輪跨過就關燈,那被開單也就認了
但如果已經3個輪子已經都跨入另一車道,有時第4輪尚未跨入時,方向燈桿自動跳掉了
這時轉彎換道已經很明顯,只是方向燈跳掉少閃個2下,這樣也要開單就太超過了
為避免罰款被誤認是政府斂財,建議改成罰款全額發小檢舉人,並加發檢舉獎金,以端正民眾錯誤觀感。
wow-ouch

那惡意及不當檢舉呢?抓進去關嗎?權利義務要對等喔。

2025-08-08 10:44
sunland

罰款發給檢舉人那應該檢舉不成案也要罰檢舉者10倍罰款,檢舉10件成案9件,這樣的檢舉品質要求應該很合理吧

2025-08-08 11:36
Chingpo wrote:
為避免罰款被...(恕刪)

鬼扯,魔人想錢想瘋了?去當青鳥賺比較快...
wingsky

善意提醒,檢舉交通違規,民眾是沒有獎金可以領的。

2025-08-08 9:59
陳阿瓜~

撥接喔? 2025過一半了還以為交通檢舉有獎金

2025-08-08 10:06
henrylai21 wrote:
🔻方向燈打...(恕刪)
正義魔人加上無能執法人員讓全民皆醉,交通陷入泥沼。
忽然想到我同事那個開車方式真的不敢恭維...
他都秉持著有洞就鑽的想法,
變換車道都是有響就行。
通常看他撥動方向燈聽到「噠、噠」兩聲就撥回,
我就不知道他到底撥方向燈是給鬼看嗎?
還有跟車超近、喜歡插隊、喜歡越線......
每次被迫坐他的車就想罵人。
全民獵巫?....如果你是旁邊車,載著老婆小孩被嚇一跳,你就不會這麼想了!

人很奇怪,身有反骨!...凡事只要多花秒、幾分,遵守規則、法律,既不影響別人又不傷害自己很難嗎?
陳阿瓜~

對違規魔人來說就是很難 你老婆小孩嚇到是你家的事 他開車方便最重要

2025-08-08 10:08
allen20347

有誰不知道馬路如虎口,這麼擔心的話就去坐大眾運輸不就好了

2025-08-08 17:13
a1198 wrote:
正義魔人加上無能執法人員讓全民皆醉,交通陷入泥沼。


違規魔人多 檢舉案就多

檢舉案多 警察疲於奔命 檢舉誤判案也就多

追本溯源 還是違規魔人讓台灣交通陷入泥沼
這種判決只要監理單位上訴就會廢棄原判,

違規者要被迫多繳750元上訴費,


這是法院在玩違規者的方式,
只有發文者不知,不懂法院運作的一堆。
方向燈「打好打滿」本來就是無腦的形式主義,為了懲罰而懲罰,在交通安全上完全沒有意義。
方向燈是用來與後車溝通:「我要變換車道」,它的溝通重點絕不是在是否打好打滿,而是在「是否提前打方向燈來提醒」「是否確認後車距離夠遠」,只要符合這二個條件,都可以視為後車已收到訊息,而開始變換車道。
至於變換過程中,還是否需「全程」閃方向燈?這就跟你進別人辦公室前先敲門一樣,在確認對方同意後,在「開門過程中,是否還需全程敲門」?如果後車連你車身已經進入車道都看不見,那小小的方向燈會看得見?所以在變換的過程中打好打滿的意義在哪?
與其爭辯是否「打好打滿」,更應該被處罰的是「沒打方向燈」以及「打了方向燈,完全不管安全距離是否足夠、後車是否願意禮讓,馬上就切車道」的駕駛。尤其是後者,更難舉證、更難檢舉,但對交通的危害是更大的。
knift

wingsky 不管是法規文字或是警察執法,完全就是以避免爭議而非真正需要的作為。一個國家的規定,不管真正需求而只在意好執法、沒爭議,這是很糟糕的,法律會離大家的生活愈來愈遠,罰單則是愈來愈近。

2025-08-08 16:33
edgar!!!

那要怎麼才算打到足夠,轉彎前30公尺閃兩下,然後發生事故,我是不是也可以說我覺得我有做到提示,打好打滿最沒爭議

2025-08-09 13:45
好奇問一下
我右轉方向燈打右邊沒錯吧?
那有些山路交會我右轉打右邊方向燈
左邊匯入的車覺得我應該要打左轉燈
因為是從他右側匯進來
可是我這就一個右轉大彎啊
駕訓班都交右轉就是打右邊
左轉就是打左邊啊
台灣的馬路真的搞得我好亂啊
wingsky

你是右轉彎沒錯,但實際上是匯入左邊的車道,所以應該要打左轉燈匯入左邊車道。不過,主要是要看車道線來區分是哪一邊變換車道,有跨越車道線的那一方要打方向燈。

2025-08-08 11:14
sunland

參考看看,我覺得他的說法有道哩,只是不保證台灣法規是一樣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xGRIOH5SIM

2025-08-08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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