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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行人地獄還是一個被行人霸王條款所害的行人?

MICHAELCUB81 wrote:
這是行人地獄還是一個被行人霸王條款所害的行人?

答案: 被行人霸王條款所害的行人
基本常識:
過馬路,請~停~看~聽! 不懂嗎?有這麼難嗎?

行人霸王條款 (吃了魔菇,變成天下無敵???? 遇到3寶,一樣死了。)

過馬路,請~停~看~聽!
過馬路,請~停~看~聽!
過馬路,請~停~看~聽!
幕容晴

這樣會被貼上檢討受害者標籤

2025-07-19 22:05
台灣汽車的行人防撞系統, 必須強制安裝.
nt24759 wrote:
台灣汽車的行人防撞系統, 必須強制安裝.

台灣應該修法,行人必須禮讓動力車輛

只要完成修法,就不會有人拿著法條出來說嘴

因為完成修法後,就是法律規定行人必須禮讓動力車輛
我覺得是號誌設計要改善,應該要把行人的綠燈和車輛的綠燈兩方避開亮,這樣才能治本,不然只是治標而已。
MICHAELCUB81 wrote:
這個死者是乳癌名醫周...(恕刪)

其實說穿了講白了,就是交通政策殺人,
公車可以左轉是誰同意的;
行人在這同時間又穿越斑馬線號誌是誰設立的,
答案就是交通部。
所謂行人地獄....就是交通政策在殺人,
一邊開放車輛和行人在同一個點交會,真兇就是政府。
jenhoxen

公車不能左轉,弱勢的公車族(很多銀髮族靠公車往返醫院和住家的)行的條件更差了!原本已經要搭一小時、不能左轉變兩小時?

2025-07-20 0:17
帕達鴨

jenhoxen 我何時說不能左轉了,我說的是人車分時,人通行時;車不走,車通行時;人不走,這很難理解嗎???就算真的兩小時...也比公車司機要背人命強。為了你的一小時,要他人去背人命??

2025-07-20 19:36
帕達鴨 wrote:
其實說穿了講白了,就...(恕刪)

這也是我想表達的,例如汽車右轉燈亮了,但是右轉後行人斑馬線的燈也是亮的,這是什麼設計?
帕達鴨

是的,人車同行才是主因,交通部是道路規則的制定者,才是行人地獄的元兇。

2025-07-19 23:19
車輛在路口遇到行人要等行人通過後才能通行,
反正都是要等行人的,
為什麼路口都不能都實施行人時相,好讓路口不會有車輛與行人相遇的機會。
帕達鴨 wrote:
其實說穿了講白了,就是交通政策殺人,
公車可以左轉是誰同意的;
行人在這同時間又穿越斑馬線號誌是誰設立的,
答案就是交通部。
所謂行人地獄....就是交通政策在殺人,
一邊開放車輛和行人在同一個點交會,真兇就是政府。

公車可以左轉,但是公車必須注意行人、禮讓行人。

為什麼別人能正確解讀,而你只解讀到前半句

行人在這同時間又穿越斑馬線號誌,而且擁有至高路權。
行人與公車之間會不會 100% 在同一個點交會,根據每天路口資料,不會。
所以行人與公車會不會 100% 在同一個點交會,和交通政策,沒有正相關。

好,為了抓真兇,假設目前真兇是交通部,上司是行政院,行政院長是總統提名,總統是人民投票
台灣法律應該全面修法總統選舉為記名投票,以後任何車禍的真凶,就是投票給總統的那個人

alan88 wrote:
這也是我想表達的,例如汽車右轉燈亮了,但是右轉後行人斑馬線的燈也是亮的,這是什麼設計?

如果想知道是非對錯,撞下去就知道,有沒有不用撞就知道的方法。有,參考這個新聞。

照這個邏輯,紅綠燈就不應該閃紅燈,閃黃燈,明明就是紅綠燈,一邊是紅燈,另一邊就該是綠燈
如果閃紅燈的停了三秒再過去,和閃黃燈的撞在一起,雙方又無酒駕,無超速,這是什麼設計

這當然是毫無懸念的設計,為什麼會有問題呢。

貴,從來就不是NVIDIA的問題。
帕達鴨

如果不會,那每天的左轉車撞行人的大數據哪來的?你以為左轉事故數據數很小嗎??講邏輯前你先把交通部的數據查好查滿,可以嗎?

2025-07-20 19:41
只有閻羅王條款
行人帝王條款我看是見鬼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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