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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走斑馬線被撞,顱內出血命危

這已經不是切西瓜了

連根都拔了
這角度是要衝到對向車道嗎??
這已經完全不是什麼標線還燈光的問題了
亂七八糟開什麼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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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v wrote:
新北中和宜安路2025...(恕刪)

由此案例就知道行人庇護島有多重要
寧可每天撞掉10台車也不願看到100天撞到1個人
shuling0909 wrote:
個人認為不論過失還是預謀、只要你把人家殺死了、對方家屬(依親等和人數表決)就有權利要求死刑(最優先、高於法院)、除非你能拿出讓家屬感到很有誠意的和解、才能避免直接死刑而是後續交由法院審理。


隔壁樓的今日事故。
這位遊覽車司機沒有過失嗎?死了兩個人,要斃了遊覽車司機,還是要他賠光家產給死亡那方?對於自己的提案這麼有信心,找幾個大重機跑十幾格插入對向車的案例判看看。
Gabriellin

但韓國瑜行為自有過失,白姓後座乘客也確實因為這起車禍受傷死亡,最後雲林地方法院在2006年10月,依過失致死罪判韓國瑜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看來韓總雞應該是難逃你的毒手啊,當年就GG了。

2025-06-07 22:33
sunland

如果後面撞上來的是機車,照本板慣例還真是遊覽車全責,因為遊覽車從路邊進入車道沒路權,這次因為是四輪大爺撞上去才會大家罵

2025-06-08 3:00
fsvbzq wrote:
只要是十字路口~都有車輛導引線~



引導線太多的話 智障鄉民根本看不懂
路面上畫線太多 下雨滑死你(以台灣的畫線品質~)


一切就是要從小教育開始
偏偏這2~30年來的政府教育 越來越走意識形態

交通安全也好 詐騙也好
看看人家日本幼稚園就在教怎麼過馬路
台灣除了注音符號 有錢的多補英文數學
有沒有生活品德 常識通識教育

看美國 國小國中都有請警察 消防隊員 去學校做演講
一學期一次也好 better than nothing 聊勝於無
fsvbzq

教育需要時間~而且教育需要有稍微相符的環境可見~教育小孩子要守法~但是小孩子眼見都是不守法的人~以後長大了就會守法?我並不認為~其實智障者多罰幾次就不會智障了(因為絕大多數的違規者~根本都不是智障~)

2025-06-07 20:22
fsvbzq

強制的最佳典範"強制戴安全帽~必抓必罰一陣子"再怎麼智障的大概都會戴~現在不用抓大概也都會戴(當然不戴很明顯這也是會戴的主要原因之一)不過台灣人的基因就是"強制->習慣->才會守法"

2025-06-07 20:30
過失致死,達成和解,10個月徒刑,緩刑5年~

不能更多了,歡迎來到鬼島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這也太恐怖了吧
切西瓜切到逆向車道

槍斃吧
禁止四輪左轉就能解決的事政府還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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