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上來討拍得沒人會把不利自己的證據擺在上面當然大家都是吃瓜群眾看個樂子但對於這種右邊匯入的車輛,如果有打方向燈,到最後了距離得當我會禮讓但是開到尾端連距離都不看,打了方向燈就要硬上(樓主情況很像這樣)那就別怪我行使公民權利了
BloodLust wrote:收到罰單後,看了一照片,想說申訴一下好了,申訴的理由是:1. 「應」拉鏈式匯入2. 我已在匯入處的最未端3. 主線車,距前車有 1 ~ 2 台車的空間4. 主線車.車速只有 17KM/hr,要保持多遠才算是「保持行車安全間距」? 為何不早點匯入?硬要在最末端才匯入?時速才17代表故意的阿罰得剛剛好....
小戴CAT wrote:為何不早點匯入?硬要在最末端才匯入?時速才17代表故意的阿罰得剛剛好.... 請問您知道什麼是 zipper merge 嗎?我是依 zipper merge 的教學,在最末端匯入的。但台灣有些的人,不認同這樣子的匯入方式。
最末端我一定讓我自己也曾卡在末端幾次你遇到隔壁都是關門仔的時候就會懂了台灣也是有好人的只是比例似乎...卡在末端後就是路邊起步了速度從0開始確實也是有好心人會禮讓卡在末端都是在車多時發生的大家車速大約60-70左右的車流且還有在動建議樓主以後記得等好人讓我自己也是等好心人讓沒有硬切進去硬切就是有機率被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