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sywen wrote:
立法的目的在於執行其立法精神,如果還是要禁止,那沒必要立一條已經執行的法規來疊床架屋,
我們是三讀通過重機上國道,不是三讀通過禁止重機上國道,
現在很明顯就是交通部走後門遲遲不肯執行當初立法精神與目的而已,如果不想開放那幹嘛三讀?
這是行政怠惰啊!
那法規說不要超速台灣人辦到了嗎?
停慢路口台灣人停了嗎?慢了嗎?
法規選擇性遵守跟選擇性衝擊?
別笑死人了 台灣人就是這副鳥樣子
繼續維持這種高水準我是不太支持開放的
這不是在算數學不會負負得正
國道上面已經有一群夠瞎的台灣四輪了
再開放下去只會讓更多瞎駕駛在國道廝殺而已
撞庇護島>道路設計不良
超速>速限不合理
閃紅沒停>你看那邊有誰在停?
沒有禮讓行人>我沒有看到有行人
前車禮讓行人>道路驟停、龜車擋路、死三寶
科技執法>你政府缺錢
警察執勤開單>你缺業績擾民
這他媽的就是台灣真實樣貌
台灣也是有守規矩的駕駛好嗎?
只是在台灣相對弱勢罷了
台灣違規的永遠比別人大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