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0110 wrote:
車道寬3.25米,汽車寬1米7,汽車行駛二個車道6.5米寬,車道寬度是汽車車寬的3.82倍。
機車可以行駛機慢車道(寬2.5米)和緊鄰的快車道(寬3.25米),機車寬1.1米,可行駛車道寬度是機車車寬的5.2倍。
更不說有的道路慢車道比快車道還寬很多,另外在沒畫快慢車道分隔線的道路還可以行駛最外側二個車道(佔6.5米寬),就可以行駛的車道寬度來看,機車簡直賺翻了,拿禁行機車來說嘴,根本就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車道寬用處又不大,慢車道往往限制40或50,甚至更慢,快車道有的可以到70或80。例如台74彰化路段,快車道70,慢車道40,用8x速度被拍到超速,在慢車道上就會被扣牌了,並沒有賺翻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