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世魯宅 wrote:本案問題最大的是看護...(恕刪) 很多原因,有時候人行道走到一半會無路可走,正常人還好,鑽縫到車道上就好,推著輪椅的可能得原地返回了,倒不如一開始走外面馬路省事.來貼幾張示意圖獨家/高雄議員爭取「騎樓整齊線」 直擊店家用餐區擋道!上學路如「障礙賽」!騎樓、人行道遭占 學生被迫走車道
Zhou55 wrote:小貨車違停, 佔責任比70以上。輪椅走人行道,不走,去走車道。20%~轎車 10%~0%(行車記錄器、車速 決定)最高強制險 撞死了200萬,重傷最高20萬。影片中証據對小貨車不利。 對啊對啊。台灣交通法規對於路邊停車跟行人行走都有完整且複雜的規定,但是又沒有法規規定開車不看路要罰多少錢對吧!吱吱
看似在這邊,小貨車未緊靠路邊停車,看似有超出邊線且開門,因為也有被撞到還是會有部分肇責,如果後面的車子剛好在線內,小貨車應該有越線至於行人因為路邊有停車被迫走到路中間...之前新聞說違停是微罪,繞過去就好...但撞死人的主要肇責還是在轎車38歲駕駛,標準的應注意未注意
如果白實線是10公分, 汽車 合法停車.行人 可以走騎樓, 但 騎樓有高低差 ,所以輪椅只能走 路邊.結論: 4輪可能全責.這種道路, 鄉下 都是這樣. 我住的地方也有這種 道路,行人 跟機慢車(單車) 爭道. 因為 騎樓 高低差 或 堵塞(做生意) 等.行人 或 越過 停在路邊的汽車 走在車道上.這不會是 最後一件 車禍. 這種道路規劃, 未來 還會繼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