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新聞, 感覺很無奈台灣警察太怕事. 做事沒魄力. 可能因司法常常不站在第一線警務人員這邊如果發生美國, 保證一定強行拘提, 車子直接拖吊. 不可能讓這瘋子癱瘓國道一小時多總結 台灣警察沒魄力 因為司法對員警不友善
pippenyen wrote:可能存了很久才購得凱彥,一部不是保時捷的保時捷,把車看得太重,也反映出拖吊業者素質良莠不齊,讓人不敢信任。 也可能是沒出息富家子弟,父母捨得買車給她,但只願意給固定的零用錢,就黎智英說的:"寧可送他法拉利,也千萬別把公司交給他"
大家先不用高潮啦,這只是一審的判決而已,台灣SOP都是1、檢察官先求處重刑(然後記者就高潮報導)-> 2、一審稍微判刑(記者再次高潮報導)-> 3、上訴二審或三審最終無罪,或大減刑大減罰金(記者還是高潮報導,但改說司法不公不義)
我個人認為如果真再上訴的話二審法官搞不好會加重處罰,直覺.停在中線那真是太囂張了.推到路肩不行嗎?看後面回堵十幾公里,良心不會痛嗎?才判半年等於就是讓她可以有交錢的機會,還不珍惜的話那就是自作孽了,天都幫不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