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所看到的圖片裡,這台機車一直在白線"上" ,好像沒變換車道至於紅燈越線,這個地方這麼奇怪,好像有三段不連貫的紅燈停止線這台機車的紅燈停止線應該是右前方的那一段吧,不是照片裡的中間這一段我這幾天也收到一張機車行駛人行道的罰單,我連一點辯解的資格都沒有那裡的機車停車格都設在人行道上,直覺的就騎上人行道慢慢找停車位了,我錯了我應該推著機車慢慢找停車位才對,雖然是日正當中,氣溫三四十度,推一百公尺也不見得有停車位算了,乖乖繳罰單,不要再去那裡就好了
看到現在台灣民眾檢舉的違規罰單如此的氾濫,幾乎多半是無關交通安全,但依然是如此的氾濫。受害者提出來的「伸訴」,也絕大多數是被說成證據確著,只要不違規,就不會被罰,完全沒有檢討這種談不上什麼會帶來什麼危險或交通事故的民眾檢舉制度,是否合理!不儘想到:在我們看來一些封閉國度的嚴刑峻法,例如北朝鮮的法律、一些保守回教國家的法律,而當國居民也認為這是合理的法律,一樣是:「只要不違法,自然不會罰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