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700327 wrote:
方已提刑事民事告訴 但我期間也一直跟對方說我會賠 也請保險跟對方聯絡 表達會賠的誠意 對方也說要精神賠償 後來就接到對方提告的消息 對方為何要提告 我都說要賠償了
問題二 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 要求太多賠償 和解不成 是否直接進入法庭 讓法官去判比較合理 我不知道賠償多少才合理
問題三 刑事如果和解 能撤告嗎
補充 會拖到現在 是對方想等骨折好的差不多再談理賠
你千萬不要拖, 你這邊是速戰速決, 拖對你沒好事.
車禍時有受傷的一方有告訴權, 因此被告正常. 他有半年的告訴權. 過期就不能提告.
但是否告的成這還不一定. 前提是對方是否有獅子大開口以及你對於對方的車禍後的關心程度(這個才是法官的判決重點) , 賠多賠少完全看是後面的處理態度. 若在額度內, 保險公司會直接處理.
如果你在事後有常去關心(不是只是談賠償, 人要去病房探病,不要只去一次兩次, 記得要詳細記錄下來)..這點對於上法院時對你有相當大的幫助.
對方要談賠償什麼的就推給保險公司, 不要理他.
要什麼先拿個幾萬幾十萬出來的這種話也不要信, 保險公司可不會管這筆錢.
如果拖過半年後, 對方才提出告訴, 那你就直接贏了. 因位已經過期了法院不會受理.
因此你要做好作足關心的動作, 告就隨他去告. 最終法院判決下來該賠多少, 保險公司就會在額度內理賠.
如果對方就算不滿意他也沒招了. 保險公司不會再多賠, 你也沒責任.
華佗就問扁鶴:腦殘無方,奈何!
扁鶴曰:毋憂!吾有一方可解此疾.砒霜一帖令其轉生.
贊曰:一劑解千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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