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診室醫師能力,決定了患者生死機緣,以自己為例,十幾年前,深坑事故發生後,送萬芳醫院,到院後出血性休克(心肺功能停止,失去生命跡象),後經有能力醫師急救加上開腹切開25公分,處理腹部多處出血性傷口,切除撞爛的小腸二段(15+35公分)後接合,總費時近十一個小時,一個月住院進出刀房數次,做了不同科別及手術,終於正常活下來,後遺症雖有,但影響不大!醫學進步很多,但這類有急救車禍事故,拯救生命的醫師,卻越來越少,車禍後送至醫院急診,數小後因出血性休克而死亡的人,每年不在少數,而這些失去生命,沒有我這麼幸運,遇到能力超強的醫師,真的很可惜,如果到醫療判斷能力夠強的醫師,早做處理或手術,這些傷者未必會往生....
sansen wrote:車禍你如果沒錯的話千萬不要認錯, 也不用賠,沒叫對方賠就很好了 當天對方第一句話就是「你開那麼快幹嘛」我說我開三十算快?後來他兒子來了還耍流氓說要打我之後在醫院我是說不好意思讓大家這樣雨夜還需要出來奔波就被當成我承認我的錯然後肇責我是忘了他是佔8還是9但是事故很難有全責的對方就拿體傷要脅我當時我在申請其他國家的身份不想扯麻煩所以我就妥協了然後對方開的費用擺明就灌水沒上班硬是凹說有做什麼損失收入然後亂七八糟的復健和方式自己都說不出來也沒收據的對方就是同個路口切西瓜撞到我車側低速倒車然後要了二十幾萬因為我保險保得比較高額所以保險願意全賠對方還說不只保險的賠償還要我拿錢出來說叫做給我一個教訓當場我就不同意和解了結果反而保險員說他願意賠希望我接受調解後我與家人後來都認為對方就是看我車貴加上好說話就騎我頭上很久之後有次跟在法院工作的朋友聊到這件事他說那都小罪根本不用擔心而且他們在法院看到只有過失傷害前科人看起來也不算有問題基本上都覺得很可能是車禍讓他去法院告絕對拿不到那麼多都二十幾萬了還不滿意總之這些經驗分享給大家參考==========還是強調一下那個路口真的設計得很爛超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