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姆羅雷 wrote:雖然小車有很多方式迴...(恕刪) 笑死人高速公路最低速限60,每一台白牌機車都辦得到高速公路最低速限60,每一台白牌機車都辦得到高速公路最低速限60,每一台白牌機車都辦得到以你的標準,守法的白牌騎士都可以使用國道了啊
大車明顯故意行為,保險不用賠大車本來就該走外側超車則是看路況有沒有適當時機,不是你想超人家就要加速或減速讓你,同屬大型車的外側客運也不鳥你大型車可以暫時利用相鄰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車,但不是專屬或有優先權高速下蓄意碰撞的駕駛行為,堪稱惡劣!應另以公共危險罪處理!!!
大貨車的記錄器看似符合逼車的行為高速公路中線最低速限80,但拍攝車前面有車並未特別慢,且比外線的遊覽車快,大貨車不斷以蛇行與迫近的方式逼小車讓道,如果被開43條至少扣牌半年,為了這一點時間半年不用做生意還要賠小車,能還有一個公共危險罪或是妨礙公眾往來罪...
jxv wrote:國一 新屋交流道往北...(恕刪) 整篇看下來沒人說大車是不是超速難道90%都支持超速?說不定多元中線已經開120還要讓嗎?像這種大車超速前面有路況一定煞不住後果淒慘剛剛看到螢幕的時間這時間就是大車的飆車時間
不過我看外側的大車前有遊覽車,遊覽車前好像不遠處也還有一台大車。感覺這台大車想超車去哪裡?這幾年,高速公路真的很多併排開法,堅持不讓道,真的是塞車的主要因素之一。(高架橋上也常見)甚至有很多,超車變換車道的目的是為了佔在哪個車道的最前面,然後剛好卡住。遇到這種只能,放寬心,慢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