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安安 wrote:
有幾個看到覺得不太合理的例子,不知道大家看法如何,還有哪些交通規則不合理?
1.行車遇有轉向指示(即便是單一出口砸道等)必須打方向燈
這個還好,要說不合理的話應該是指只有一個方向時候「轉彎」也需要打燈
不過這個好像前一陣有看到新聞有人申訴撤單了
2.對向車輛同時左右轉匯入同一車道,右方車輛需禮讓左方車輛
不合理在哪?難道要停車猜拳?
3.變換車道應全程使用方向燈
完全合理
4.高速公路未依車速保持車距(真的逼車又抓不到)
抓不到就不合理??
5.爬坡道禁止超車(如何定義超車)
這個有明確定義,自行去 google
6.主線車輛禁止變換至加速車道(以國一南下內湖段為例,主車道要進入路肩就是要進入加速車道啊)
正確是要到加速車道結束才能切換道路肩,哪裡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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