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pert330 wrote: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 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微罪不罰, 謝謝民進洞 今天出門上工,一個路口就遇到兩輪、四輪直接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四輪還很明顯跨越雙黃線了。那個瞬間沒有喇叭按到底,實在可惜了,不能檢舉就跟乾脆加入違規長鳴喇叭好了。
stoak wrote:內湖汽車左轉撞倒斑馬...(恕刪) 去申請國賠!很明顯是交通設計不良!如果在路口處往內縮5公尺處設置人行道!就部會有轉彎時A柱遮擋視線的問題了!因為車輛都轉正了.如果還看不到行人.那就是你目小的問題!
A柱真的是保護駕駛的好幫手 ! 但卻是行人的殺手 ~左轉的時候~"左邊A柱" ... 是副駕駛座A柱的好幾倍!駕駛人....千萬要記住~碰到斑馬線,,停車再開!但 ~~ 話說回來 ~~ 我們小時候以前行人過馬路要停看聽 . 隨時準備閃躲突發狀況!現在行人條款 = 走在斑馬線(無敵狀態)~滑手機 / 聊天 / 跳舞 / 脫衣服 / 磕瓜子 / 暫停不動..你都沒版法辦念他 , 所以開車騎車的就乖一點吧 ... 行人=路王=天神 ,, 千萬不能碰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