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pecia wrote:所以初判結果是???...(恕刪) 官方已公布了!不過新竹市消防局鑑識人員昨天(27日)連夜完成證物初步鑑定,研判為電纜線短路造成。至於為何排煙設備沒作用,消防局新聞稿解答,排煙設備的電源系統遭到燒燬,因此無法輸送電路。為何短路????????不知道!!! 老鼠咬的吧,電動車閃過去了,哈哈
這是針對報導的回文:IH 爐220V 全功率7KW 比部分有管制的充電樁(220V 16~20A)功率還大。台電表前都有設無熔絲開關。超過就會跳脫。說充電椿會造成失火的,要好好想想理由是什麼。用大功率7KW IH爐/ 5KW 電熱水器可以。用差不多的3.6KW/7.2KW 充電椿就不行?邏輯死了。還是基本教育的不足?或是....我沒有電動車,我買不起你也別想要用
現有大樓社區消防法規禁止在車位旁放置物品,恐助燃又防礙救災。那為什麼可以設立充電樁?我油車車位不能放水桶,你的車位卻可以拉線設充電裝?水有比充電線纜助燃嗎?(我住的社區是連腳踏車都不能放車位旁的,除了車子一律淨空)我們的消防法規不很奇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