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心狗吠 wrote:酸之前google一...(恕刪) 那就趕快把貼著D-2商標的避震器卡鉗拿去歐洲賣啊?看他們會覺得你是台灣之光還是⋯??各位可以想像一下這場景⋯假如你在國外看到某國避震器卡鉗的改裝品牌,竟然是貼著「台灣大哥大」或「遠傳電信」的名字在販售,試問你會不會⋯笑到噴飯?!以前資訊不發達,直接拿人家國外車隊贊助大廠的商標來用,這類揩人家油的台灣人就一大堆⋯⋯如今都什麼時代了,還好意思面子也要裡子也要~還嘴說反正在台灣我就是先註冊先搶先贏?法律上當然沒事誰不知道,但你真的覺得幹這種事是光采的嗎?經得起社會公評的嗎?
jwl0702 wrote:那就趕快把貼著D-2...(恕刪) D2racing-germanyD2 racing ukD2 racing USAD2 japanD2 TAIWAN 在全球幾乎有代理商...應該沒有商標上的問題才對...參考看看!!
twope18t wrote:D2racing-g...(恕刪) D2原本是以前德國DTM賽事車隊的贊助商,它是一間歐洲電信公司!它又不販售汽車改裝品,而且這家電信公司也早已合併進新的歐洲通訊巨擘Vodafone~你要鑽漏洞在不同國家、不同商業販售領域,改登記成racing用品那當然法律上應該沒問題,法律上是沒啥問題,但給人的觀感呢?就像你在台灣可以開一家「鴻海情趣用品」,也可以去日本登記一家「台灣大哥大racing」~反正只要你不尷尬,尷尬的就是別人⋯
郎心狗吠 wrote:你不知道D2的輪框和...(恕刪) 講了半天,你哪裏有看到誰在評論廖老大他公司產品的品質優劣嗎?知不知道什麼叫作「社會公評」?你可以大聲的講出來~「我認為我們台灣人以只求符合法律上”先登記先贏”之基本底限,而完全延用以前某歐洲車隊的高知名度贊助廠商D2之英文名稱,和極易造成不知情消費者的混淆、誤認其產品與德國DTM賽事賽車外觀彩貼係有連帶關係之商標設計,來作為自己汽車改裝品的品牌所用(即使”D2”原本是一家電信公司),這無疑是一件毫無道德爭議性且讓台灣同胞出國走路有風、極為光榮的事,是台灣之光無誤!」台灣是個民主開放的社會,我打心底尊重你是個支持廖老大的熱情消費者~當然你對這個台灣本土品牌「D2 Taiwan 」如此費心支持是你的自由權利,我也充分感受到你是打心底認同說這樣的行為叫做「台灣之光」⋯但我説過了,看看下面的圖,社會自有公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