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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行車撞轉彎車的車尾,堅持不讓

機車整個誤判貨車動態
以為貨車車尾會有空間讓機車鑽
殊不知貨車放慢速度 空間沒出來
壓力鍋

就算貨車車尾有空間但後面還跟著一台計程車,從兩台轉彎車中間穿過也是很大膽。對這種沒到路口就硬轉的汽車有影片檢舉就好了,沒必要硬用生命安全去爭對錯。

2024-05-24 9:09
個人是很佩服他用肉體與生命悍衛路權的
我是沒那個膽量的~
機車騎士沒有把安全放在第一,

改天遇到行人違規,是不是也給他撞下去?


擺明了就是「已注意,而故意」。
這一整排轉彎車不只未到路口中心就左轉 甚至在還沒到路口就直接跨越雙黃線左轉 這會不會太誇張 雖然說這是台灣的日常 這種轉法何時才會消失
機車應該吃全責無誤
這個距離這個視角就是分開來算了
跨雙黃線轉彎那是小貨車的事情
開違規單罰個1800就完事

但車禍就是另一回事
事實是機車視角完整可以看到他轉彎,而機車自己沒有想放慢的意思
還直直朝屁股撞上去
不論對方違規與否,應注意而故意那就沒什麼好說的
他違規不代表你可以直直撞上去
何況距離不近,又是主動撞變成小貨車是被撞的一方

只能說這騎士想玩碰瓷技術還是太差了
現在這種判斷方法已經不適合了。
警察、法官...等到時候判斷的方式會綜合兩方的情形,基本上確實是直行的會佔大優勢。
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的情形,會被擴大成,當你有看到有直行車時,轉彎車就應該禮讓,而非你覺得會比直行車"早"轉彎。

像這個例子,我個人是覺得有可能轉彎車佔5~6成,因為轉彎車切西瓜(行駛至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且未優先禮讓直行車),而直行車佔4~5成(明明看到有車違規轉彎了,還"故意"去撞)。

advantage wrote:
轉彎車已經過路口中心點了,

這直行車要自己塗牛屎了。
cubsclub

不是擴大解釋喔 其實應該是轉彎車應該在完全不影響直行車的情況下才可以轉彎 或是由巷道轉彎進入主要幹道也一樣 老一輩有那種車頭先到舊有路權的觀念該改掉了

2024-05-24 13:07
cubsclub

不是外國的月亮比較香 而是世界主要法治國家皆如此 這直行騎士在台灣應該不會無肇責 但同樣情形在有些國家這轉彎車會是全責無誤 甚至這樣轉彎會被判嚴重違規的危險駕駛 如果有機會到國外旅遊自駕千萬觀念要改

2024-05-24 13:15
jxv wrote:
嘉義 啟明路 民權路...(恕刪)

看到一堆西瓜仔....
遠遠就看車子轉彎,就該減速了。
此路口也沒有轉彎專用號誌燈,表示此道路,直行車也是可以進行轉彎。 第一部車轉彎,都已經安全的轉彎過去了,第二部車的車頭,半個車身也已經過去了,怎還會有轉彎車不讓直行車的優先權?
直行車的權力,也不是萬能,什麼條件下都是優先的。
arenchen65

轉彎到道路口中心點才能轉 連這個都不知道?

2024-05-24 8:50
Taiwan Nice

觀念要改了,參考看看吧!https://www.glorylaw.com.tw/knowledge-detail/408/

2024-05-24 11:13
轉彎車提前左轉,到底會不會開車啊!路上就是一堆這種車頭跟車尾阻斷車流的情形。
後方跨線黃車ASB-8137檢舉一下,做功德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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