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tage wrote:騎機車本來就是比開車...(恕刪) 所以更應該小心騎車,而不是因噎廢食的將其它不實際的交通方式給合理化真要講安全第一也不是開鐵包肉的薄金車,至少開台G car或是拖車頭再來跟我說你重視安全安全從來就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怎樣算安全也不是你說的算騎車安全與否也不是僥倖問題,能做的被動防護要做好、防衛駕駛觀念也要有另外也希望政府能針對這種自己安全、他人危險的交通工具施以更嚴格的管理規則
會發生意外的原因完全是騎士回頭....因為回頭(疑似在叫囂),所以沒注意到前方車況,等頭轉正時,已經來不及反應了.....家屬把責任推給汽車,完全不合理!!!1.外面的車道是慢車道,並非機車專用的車道,汽車開到慢車道並沒有違規2.怪汽車因為前方左轉車而開到慢車道????若依照家屬邏輯,汽車開到慢車道算違規,機車騎到快車道就有理的嗎??為何不責怪姊夫超車後回到快車道??該車道並非專用,沒有哪條路禁止什麼車種,胡亂誣賴非常不明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