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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號誌路口,警員機車與女騎士互撞,一死一重傷

連這麼黑的隔熱紙都看到機車.....機車看不到路嗎?真神奇!
我倒覺得是女騎士速度太快了
(撞到還能噴那麼遠,就知道速度絕對不慢)
人的視線寬度是有一定範圍,而行車記錄器都是廣角鏡(140度甚至160度)

而且員警接近路口時有減速才通過,可見員警並沒有看到女騎士。

女騎士從進入廣角鏡到撞到時間不到1秒,就能知道警員在看到女騎士出現時就已經撞上了!

也不要覺得女性開車騎車比較慢
實際上很多女性開車騎車都比狠的(完全沒在怕!)
jxv wrote:
女騎士死亡,警員進加...(恕刪)

每天路過台中市向上路五段,看到大部份機車騎士那種騎法(綠燈一亮爭先恐後向前衝),一年會有3000多人死在路上,真的是剛好而已~
最後女騎士發現要被撞到才減速已經太晚了,路權贏了但可惜了一條命。
橫向的速度真快,縱向快到路口時,橫向有接近十米,但瞬間就衝過來了,其實縱向有看到但來不及反應,因為不到一秒反應時間,看到跟撞到只有零點幾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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