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ne wrote:
法令何時通過?請出法...(恕刪)
你好!
重機上國道從來就不是無中生有的無理取鬧
2009年:美國表示意識到台灣已在2007年11月1日開放550cc以上重機行駛快速道路,交通部亦要求公路局研究開放高速公路。美國仍爭取台灣降低進口小客車的30%關稅、250到500cc重機的18%關稅、與500cc以上重機的20%關稅。
2012年:美國貿易代表署表示,雖然台灣公路局根據2009的可行性報告不開放高速公路行駛550cc以上重機,但台灣立法院已在2011年修改條例允許550cc以上重機在指定時間與路段行駛大型重機,並將會在2012年開始宣布具體實施方案。
2013年:美國貿易代表署在報告中提出,台灣公路局仍未批准任何550cc以上重機可行駛的高速公路路段。
你就知道拖了多久了,整天只會用"觀察評估"來打發了事,當初開放快速道路也沒有"評估"這麼久
那幾位爭取上國道的重機騎士,既沒有誇張的噪音,也沒有飆速行駛與危險行為,我就問猴在哪?(非針對你)
騎上重機就等於猴,卻無視了每天成千上萬的白牌汽機車違規行為


no862079 wrote:
我本身有開車也有大重...(恕刪)
不要不知道從哪得來一句大型重機比照小型汽車,腦子裡就開始天馬行車、發揮創意腦補出一堆根本不存在的規定
認為重機騎士就是要自己想像出一個汽車大小般的框框來行駛

但實際上根本不是這麼回事阿

重機跟小型車最明顯的差異是什麼? 不正是一台是四輪的汽車,一台是兩輪的摩托車嗎?
那這又代表什麼? 代表兩者的體積差別非常大
重機體積小,就是能夠在一般道路的同一車道內並行
而汽車因為體積寬,所以辦不到這點
汽車辦不到而重機可以,並不等於重機就是違規,等哪天台灣引進這台汽車時,也是有機會可以同車道併行


再來看看這篇網友分享的文章 北市萬華警分局說市民高架可以右側超車



這些案例告訴你,當你有一台寬度跟重機一樣寬的汽車時,你也可以這樣超車

這些案例告訴你,重機是重機,汽車是汽車,兩者就是不同

塞車時要重機比照汽車,上國道時又說重機不是汽車,話都給你們講就好了

補充:那我請教你,假如在一條狹窄的雙向單線道上,而路邊有汽車違停
剩餘的道路面積若是開車通過的話,勢必會跨越雙黃線,而重機可以在不跨越雙黃線的情況下往前
那請問在你所謂的比照汽車前提之下,重機是要直接往前呢? 還是特意跨越雙黃線逆向往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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