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這三種臨停都不是計程車司機個人主動違規的行為,而是營業行為配合乘客方便上下車。那 蘇丹紅事件是否也能解釋成進口商都不是主動違規的行為而是營業行為配合顧客方便省成本請會計師逃漏稅會計師都不是主動違規的行為而是營業行為配合顧客方便省成本所有違規的行為都可以說我沒有主動,我是被動徵招!!所以我沒有罪有罪的是指使我的人我只是為了營業厲害了 台灣 ~~~!!
零血壓 wrote:台北市計程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發言人李威爾表示,對基層計程車司機而言,每天日常營業行為有3個臨停狀況,是影響生計很大的問題,第一個是路口10公尺臨停,第二則是併排臨時停車,第三則是公車站10公尺內臨停,而這三種臨停都不是計程車司機個人主動違規的行為,而是營業行為配合乘客方便上下車。 公車10公尺內....算了路口!!!併排 ... !?看到這個...,不要把乘客的行為當作你們合理化的理由!你可以有權拒載上述地段在招呼的客人,或是(跟乘客說明)載到非上述地段再放客人下車啊雖然不太可能,但會不會日後出現一種場景,多車道全都併排停車一整排,直接讓整條路封死
說個笑話:政府注重行人權益之前大執法抓未禮讓行人過馬路現在也是船過水無痕無號誌路口有斑馬線也沒幾台車會停讓現在違停人行道都也取消民眾檢舉叫各地基層員警跑到死去趕趕蒼蠅警察一走後面又停滿滿浪費時間到最後警察就開始打太極掰各種理由不去反正做決策的人坐冷氣房打打嘴砲沒他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