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外旅遊時,有時在路口找路,旁邊的車就會停下來,自己都覺得不好意思,後來就會儘量不要靠近路邊,在人行道內側找路。(問題是台灣大部分路段也沒人行道啊!)
可憐的台灣人,沒人行道,行人、嬰兒車、輪椅要走車道,遇到「微罪不舉」的紅線停車還得走到快車道;然後連本來就應該停讓的汽車也在靠北靠木。真的是行人地獄啊!
個人認為,交通觀念的改變要從上而下一起做,交通不該是服務汽機車,而是以人為本,以人優先。人的「行」先得到安全的滿足後,接下來的空間再來規畫汽機車使用,這才是正確的。在我們的街道上,行人的行走空間就跟老鼠一樣,只能在汽機車的縫隙中求生,這真的是大家要的嗎?
樂觀樂觀 wrote:
這些「正義人士」突然的煞停,會造成後方莫名其妙急煞的感覺,然後「正義人士」被叭了再把影片po上網討拍公審,以為他會禮讓行人是素質最好的,叭他的都是素質差的
煞停不是因為自以為正義,而是怕後方有正義魔人檢舉,目前法規就是如此,你不禮讓,後方沒正義魔人,萬事大吉,遇到魔人檢舉,6千元飛了,是你讓不讓
PO篇最近01的文章讓你看,內文就是你說的,順著車流過去,不禮讓行人,然後被開單,申訴還無用,遇到一次,以後你就會每次都讓
不是駕駛人過於正義,而是目前法規矯枉過正,要嘛修法,要嘛禮讓,不然就是噴6千,是你怎麼選擇
行人號誌燈為紅燈,行人路邊站著沒闖紅燈,結果被開未禮讓行人?
不是網紅 更不是正義人士
考照出來後看到人就會讓
只是我會在他屁眼高速刷卡
大約8年前鄰居來串門子說他在豐原被檢舉達人搞了
之後我又在新聞上看到禮讓行人三公尺不然就罰錢
再來我就不敢屁眼刷卡
不過上面這些還不是重點
重點是我多年來我停下來旁邊都有導彈會射出去
但我還是會停下來禮讓
因為我不知道後面的會不會檢舉我
我也不知道後面的會不會不想停當導彈
導彈的話別以為是機車專利
車況(縫)允許下汽車也一個鳥樣跨雙黃叭叭叭導彈發射
機車都是默默發射而汽車多半帶音效
台灣人根本打從一開始就沒打算禮讓
明明連我這個幾乎不看新聞的人都知道約8年前有一次了
大家都好像去年才知道要禮讓行人咧
我的新聞來源1.買吃的店家正在撥放2.line today3.打開網頁前幾秒
我都覺得我已經夠資訊落後了
沒想到上網一看發現我還算是走在尖端的
禮讓行人這塊以前大概是30分吧
去年開始大概是50分吧
50分叫做矯枉過正的話
那真的沒啥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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