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中沒有卸貨、乘客上下車行為,
就是可以檢舉!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12/19 下午 05:42:33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12191742117XXXX,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12/14 08:XX
違規地點:板橋區板新路與板新路5巷口處
違規車號:BXX-65XX
違規類別:違規臨時停車之處罰(55條)
違反法條:第55條第1項第02款
處理情形:檢視附件,違規事實明確,依法舉發。
承辦人:鄒XX
承辦人電話:(02)29XX-41XX
海山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Agree-1-12.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不是鄰居間互相報復檢舉,正常馬路臨時違停(併排、人行道、公車區、斑馬線、路口)
新北市多數分局還是或舉發!
切記,錄影時間長一點,確認沒有在下貨或只是乘客上下車,
不舉發情況就可以減少。
如果是下貨或是錄到讓乘客上下車,就先不要檢舉。
以上我的原則。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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