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度科學辦案機車起點 023度 38分 15秒 / 120度 10分 13秒撞擊點 023度 37分 59秒 / 120度 10分 10秒距離 501.4 公尺 花了16 秒機車車速 501.4/16 x 60 x 60 = 112500 = 112.5 公里支線汽車未在匯入幹道時停車再開騎士則嚴重超速地點二者都視線良好
的確,遇路口要留意減速(機車)進入主幹道要停等觀察(汽車)從影片上看,汽車根本完全沒看的就直接進入主幹道,這行徑很三寶而機車,唯一能說的就只有如果有減慢點,受害的程度可以多少能減低些(但事件不是騎士的錯)再來才講到標題的號誌規則,就是在提醒上面的情境發生,只可惜這件事的事主們都沒有避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