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ajbmc wrote:檢舉魔人表示:不違規很難嗎 這樣的問題我以前住台北市老公寓就遇過,我就是每天騎機車或坐捷運去開車,確實不難啊...(當時數位相機剛起步,基本沒有檢舉問題,所以我不是怕被檢舉才這樣做喔)
家裡旁邊的巷弄短短的,兩邊的住戶好像都有默契一樣的停法造成那邊除了巷內住戶停車以外,外車連摩托車都要非常非常慢的過,不然一不小心就擦到路邊停的汽車這種真的很難想像有個急事要怎麼辦消防還可以拉管子過去,病人難道用背得出來?擔架都不一定好過了明明就是透天,硬是不弄室內車外........
政府就是鼓勵成為第三世界國家,不斷塗銷汽車格改成機車格,太多條馬路邊整排都是機車格與紅線,一個汽車格也沒有,就連靠邊臨停都找不到地方,這是甚麼道路規劃?機車數量不斷增加難道跟政府無關,一旦開車就無限輪迴的檢舉,如果政府的態度就是鼓勵騎車,那乾脆3年內限制發出汽車牌照也可以啊,講清楚說明白,鬼扯有車位才能買車,你開出去停哪裡?實際案例請問達人方圓1公里毫無停車場,汽車格不到10個還全停滿,全部紅線及整排機車格下,如何暫時停車拿貨物?重點是在偏僻的新北市郊區,這鬼島檢舉真的十分正義,還是出門開車找司機代駕?這社會到底怎麼了?
不就是自私的人才有的困擾嗎?你可以自私可以停,卻不願意付費哪來那麼好的事,不就停車費或者罰款選一樣。路肩不能騎但可以停?我比較想知道路肩的用意,是真的為了讓車停的嗎?還是讓人走或者緊急用道。其實只靠北不能停路肩已經很有水準了,現在開車的都直接停在慢車道,並排停車也不少見,只能說水準的高度,表現在道路使用的態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