吼吼吼~~ wrote:從N年前開始就有一堆...(恕刪) 有完沒完阿!? 整天開文引戰? 整天討打臉?吼吼吼~~ wrote:1. 強逼政府這種方式有沒有用,心知肚明,畢竟從通過的文件來看,寫的是「有條件」...(恕刪) 我就問,該條法律的主要宗旨是不是就是要讓重機上國道?既然如此,該研究考察評判的,十二年了還不夠嗎? 快速公路的數據成績就擺在那邊,事實證明並沒有比較危險十二年過去了,堅持不試辦,也不修法,整天拿著但書來拖延時間找藉口,不是用個但書就能拖個幾十年,這不是正常法治國家該有的做為吼吼吼~~ wrote:2. 洗白但到如今「著名景點」依然有一堆影片傳上網...(恕刪) 難道我家住深山,對於汽車的認知就只有新聞裡肇事的汽車,就能因此認定全台灣的汽車都是如此嗎?什麼樣的地區就會吸引什麼樣的人,喜歡跑山的自然會去跑山飆車但他們能代表全台灣所有的重機騎士嗎? 倘若重機騎士皆是如此,那各大山路是不是每到假日都會有上萬車次的大型重機經過飆車?要比族群素質,我每天打開電視,都能夠看到各種汽車肇事的新聞注意! 是每天喔!既然如此,有什麼資格對大型重機雙重標準要求?
因為重機族群存在嚴重的反社會人格(1).出遊要成群結隊, 車位不夠怪政府, 那麼多人要一起上路, 該去租遊覽車或三三兩兩才對吧(2).只要高興170/200/300KM/HR 也騎的出來, 兇起來連自已都怕, 其他用路人更怕, 更怕騎士走了 被撞到還要被家人告或盧賠償(3).逢彎必壓, 逢壓失敗必滑, 逢你們滑對向必倒楣, 不管失敗是否對向倒楣, 平常真的受夠了你們的豪放不羈, 大家都很欣賞, 但請留著自用, 上高速公路大家消受不起
ado016435 wrote:因為重機族群存在嚴重...(恕刪) 若修法(1)將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事故列入強制全責,(2)高速車道鑽車縫扣10點重罰1.2萬;發生事故強制全責,(3)兩車以上竸速飆車扣照兩年。(4)高速增設分貝違規照像機。(法條汽機車全適用)我就覺得可以考慮讓重機上高速。一方面增加國庫收入,二方面增加殯葬業收入,三方面重機又能上國道,何樂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