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ident wrote:實際路上觀感..瞬間拉速飆車的不少..塞車鑽車道的不少.集體出遊時, 常看到相互飆速...連在台九線遇見重機, 我都會想避而遠之了.. 沒錯,雙標的極致車少就騎快車道狂拉轉以為劉德華天若有情車多就騎慢車道跟白牌一起鑽騎在山路遇塞車慢行就變成小綿羊從右邊騎過一群猴子根本欠檢舉
Jinwei wrote:把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從事故責任項目中移除重機要飛上天我都沒意見在台灣, 大去碰小, 倒楣跟責任多的都是大車為主, 毫無道理~ 說得很實在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拿掉我就支持猴子騎上國道,要騎軌道你有本事也可以如果想測試看看鐵包肉還是肉包鐵哪個硬都沒關係
要開放,只要一句話;不開放,可以找一干個理由。他講的那些理由,哪一條汽車、大客、大貨沒有相同狀況的?更何況,不開放更多路線(橫向國道也可以),又不是全國重機騎士都在那兩條路旁,怎麼讓大家去體驗、改善?國三甲我重機騎這麼久還沒騎過耶。
沒有人說你不能使用國道,你只是選擇了不能上國道的交通工具;政府管制的是交通工具,不是管制人。買重機不過是你自己怎麼花錢的選擇,不代表你不能用其他交通工具使用國道,也不代表大家就得配合你的個人興趣。法律三讀通過又怎樣!?憲法規定政府可以基於公共秩序及公共利益限制人民的自由權利。你要知道,憲法的位階是高於所有法律。交通部的底氣,就是廣大民意基礎及憲法的直接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