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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左道路直行被檢舉未打方向燈罰1200元/警方說非直線道路兩條路名不同就要打燈

philus wrote:
台北市承德路七段左轉大度路四線車道,每天通行車輛無數,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不會打左轉方向燈,儘管地上畫有左轉標線。



經你一提醒我還真沒打方向燈

理所當然就過去了
philus wrote:
台北市承德路七段左轉大度路四線車道,每天通行車輛無數,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不會打左轉方向燈,儘管地上畫有左轉標線。


這路口進大度路要打燈合理,
不過這邊正好符合標題,
承德路七段進大業路要不要打燈?
照標題警察說法,
非直線,路名不同,要打燈
不過地上標線說進大業路是直行

打方向燈應該要有依據,也就是路口應該要有左、右轉標線
否則都要算是順行才對,不過台灣標線常常亂畫就是了
狼0223 wrote:
被檢舉的的違規地點是...(恕刪)

道路設計爛~落後日本50年
警察的解釋不一定是對的
影片中說的 直行不同路名就要打燈
有哪個法條有寫這個?
萬一後車誤會真的要轉呢?

這類例子 遇到了就是申訴吧
球員裁判都是我的人.想跟我鬥
交通罰則的本意本來就是撈錢,有什麼好討論的。 交通事故有降低嗎


在車道行駛除了看前方,看上方,看路面,看路旁,標線,號誌,路旁警示。

360度,比開戰鬥機還累。

交通部定規則,警方開單。撒網撈錢。

加上一個住台北,出門有司機和捷運的交通部長
domobl0l wrote:
這個影片開法是錯的啊...(恕刪)
特別預算用太多了,看新竹球場就知道,拿太多,不夠用了,快倒了,只好找一些人配合作魔人增加非預算的收入!
1
就請立法委員去立法

在這種容易搞混的路段設立標誌

-->左轉請打方向燈

-->右轉請勿打方向燈

違規罰款100萬

在沒有明確標示前 無事故不得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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