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sport1983 wrote:支持被開單的駕駛都去申訴警員,把檢舉人告去法院 虧你還這麼認真檢舉怎會檢舉->警察裁量->開單的責任歸屬都搞不清楚,申訴當然是被開單的人的權利,但哪來可以告檢舉人?這種案例檢舉會成案表示警察裁量、法規或是垃圾車哪一方有什麼問題,檢討出問題來解決是比較積極的做法,不用因為檢舉成功就在那邊沾沾自喜。
junsport1983 wrote:你自己腦補別人走路肩...(恕刪) 明顯硬拗。退後一萬步說就算你沒有行駛路肩,行車記錄器是架在延長桿上。(自己拍的爛還怪人家腦補)你在主要道路上蛇形行走還在那邊理直氣壯蛇行罰則可比路肩高多了難道行車記錄器顯示你蛇行也不代表你蛇行嗎?真的萬幸萬幸你沒開車短短影片這麼多違規 難免這樣聯想整串討論也沒看到你檢討自己 只會檢討別人被檢舉的人收罰單受制裁你呢? 好逮也承認自己違規屬實 檢討一下吧?
希望你遇到違停.臨停.垃圾車也能保持不要雙黃線超車,不然你會下地獄....然後我敢說,你往右跨白線一定也沒打方向燈!!!!你心裡一定想著[我是為了閃逆向違規的車],同樣的那些雙黃線超車也是為了閃垃圾車.......
目前以我檢舉經驗,公車與垃圾車都不能跨越雙黃線超越,檢舉都會舉發。所以我也都會檢舉,要閃垃圾車也一樣,無須管他人看法,跨越雙黃線撞到他人就是賠錢害命,不是這些反對者出錢或是被撞死,我一定繼續檢舉幫助更多人!
nccl wrote:希望你遇到違停.臨停...(恕刪) 搞到最後大家都難做人,垃圾車後面的駕駛,直接狂按喇叭,叫垃圾車收快點,要不然就不要在雙黃線收垃圾!到時候引起民怨,收垃圾固定地點,不挨家挨戶收!檢舉魔人到時候弄的自己、大家都不方便,再來抱怨!只能說活該!跟行人地獄一樣,行人闖紅燈也檢舉!要玩大家來玩,癱瘓馬路,大家都不用上班,誰敢違規檢舉誰,反正收到罰單那天等於白幹,不如大家休息!這交通部,應該通通減半薪!
黑豆爸爸 wrote:台北市垃圾車是定點收垃圾,如果不想違規就要等候半小時,你確定用路人會等?而且人潮多到占掉半條馬路以上,不想違規只能另外繞路,但是小巷弄不見得有其他道路可以選擇!報告班長!單兵如何處置? 定點回收是大馬路,是不會因為一台車把路完全封掉的,人潮多是有可能的,但倒完會散開
我支持檢舉跨線違規,再怎麼不想等也應該等對向車道"完全淨空"。一來是安全,二來是尊重對方的優先路權。不過我也必須說原本立意良善的檢舉制度就是被樓主這種人玩爛的,這麼說不是因為"檢舉"這件事,而是雙標得明顯,自己有沒有走路肩這件事都前後不一。圖一圖二1. 從以上兩圖回覆,所以你到底有沒有走路肩?2. 圖一中回覆"不走路肩然後被汽車撞",但影片中汽車違規越線時前方空間仍很大,你大可合法原地停等,而非持續行進並走路肩避讓。騎車守法有很難嗎?至少我每天上下班騎覺得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