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說,別在讓國道上來一堆機車了平面機車已經夠多了,開車都要閃來閃去的上個國道也是很多汽車現在如果又加上重機,幾台還好。遇到一團的重機想問問國道要塞多長?多久?硬要上來,可以,請乖乖騎路肩,不要切出來,很危險。車子開在路肩,切出來都有車禍了,很難想像重機遇到會怎樣.......
這個問題要看機車在高速公路上的數量與密度,密度越大,安全距離越小,發生傷亡事故會越多,美國高速公路上遇不到甚麼機車,所以車距可以很遠,確保前方機車發生事故時可來得及處置,所以基本上看到機車是趕快能閃多遠就多遠,確保不發生碰撞,今天哥哥不陪你玩。台灣開放後的機車密度會多高,不敢說。
Leonyang1603 wrote:我也支持,而不是不分青紅皂白的要求一律取消過失責任真好奇那些人是不是不知道應注意而未注意等於過失,甚至連過失是什麼意思都不清楚 當然是一律取消才可能讓多數人支持不然前車摔車後車當下一個嚇傻來不及反應就變過失致死真要改就是非能證明故意之行為一律無罪重機有這種魄力再來爭取大眾的認同吧來這裡揶揄網友不知道過失只是增加反對票而已
如果是追撞 存活機率不高 不死也殘廢假設有開放重機上國道保險超額千萬一定要保台灣的法律~就算他從旁邊衝出來讓你輾過去也有可能會背上一條應注意而未注意以前要離貨櫃車 砂石車等大車遠一點以後多了一個離重機遠一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