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案子只有要不要辦,沒有找不到這種事,要是哪天這輛車發生重大違規撞死人變成刑案就算車扔到山裡都能找到,但警察也不完全錯,要撤單至少要查明車牌是否有借他人使用
烏龍罰單我自己也有碰過,監理單位最大的問題就是先預設每個人都是刁民,要罰單繳清才能填申訴單,事後再跑一趟自己去領支票退款(很久以前用支票退款),造成民眾請假多次往返,那擺烏龍的公務員考績有差?如何對受害民眾交代?
後來又碰到連續多次收到停車費未繳,我也不請假去停管處申訴了(上網查要車主本人去停管處填申訴表),直接寫信到1999說擔心車牌被偽造以及該車是否會涉及刑案....,印象裡至少5次都直接撤單,是一位收費員牌號看錯且差距很大多次填錯...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