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交給警察開單就好了啊警察不開單給他記過 我看警察開的比誰都還勤勞 幹嘛要人民對立問題就很簡單!! 就是想要輕鬆鑽錢, 滿足一些人~ 還說的是為了交通好請問從檢舉開始 有減少違停嗎? 有減少交通事故嗎???沒有對吧!??! 可市政府口袋多了很多錢所以我們吵得要死 只是幫政府在鑽錢 少在那邊裝高尚是為了交通好
strayvet wrote:運將獻策 = 跟鬼拿藥單 藥單已經生效囉=======================================「違規不可僅憑照片檢舉」 交通部與計程車業者達3共識張羽緹2023年11月7日 上午10:01今年6月30日交通部推出新規定,包括行人穿越道違停等開放民眾檢舉,記點制度也加嚴,引發計程車駕駛不滿,組團兩度到交通部抗議陳情。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6日與職業駕駛工會展開座談,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理事長劉鴻樟昨天晚間宣布,已與交通部初步達成3點共識,包含每個路段開放10%黃線臨停區域、在黃線臨停規畫區完成前,暫緩實施記點制、民眾不能僅憑照片檢舉違規,必須要有3分鐘以上的影片舉證。政府為洗刷「行人地獄」污名,6月30日起實施多項交通新制,欲改善交通事故,除了車輛不讓行人加重開罰6000元外,人行道及行人穿越道違停、不讓行人優先通行等13項違規,也恢復或開放檢舉。同時調整記點制度,累計時間從半年變1年,每滿12點,就要吊扣駕照2個月。有計程車司機表示,目前現行道路沒有適當停車空間,加上國人過往習慣在路口或公車站攔車,有同行短短1個月內被記7點,實在不合理,因新制涉及職業駕駛的駕照,將會嚴重衝擊職業駕駛的生計,因此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於10月31日包圍交通部抗議。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6日與職業駕駛工會展開座談,最終雙方達成3點共識。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理事長劉鴻樟表示,第一,交通部積極與全台22縣市地方政府協商,統一在道路每100到150公尺處,劃設10%臨停用黃線,提供給職業駕駛上下客貨,並且適用於一般駕駛臨停,但禁止違停。第二,在道路規劃未完善,劃設黃線未完成之前,暫緩實施記點制度,特別是路口10公尺、公車站牌、併排停車(臨停項目),且不得影響人車交通安全的情況下。第三,民眾檢舉違規的事證,需有動態3分鐘影片舉證,不能僅憑照片就完成檢舉,且要有真正影響人車交通安全,舉發才能成立。劉鴻樟說明,與交通部初步達成的3點共識,將待今日與貨運業者討論後,會再與內政部會做最後確認,才會對外發佈正式公告。
stoak wrote: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表示,目前初步方向包括檢舉人得有動態3分鐘影片舉證,且有真正影響人車交通安全 換句話說......[1] 三分鐘之內可以違停?~[2] 檢舉人負有判斷是否影響人車交通安全的義務,那政府要不要給予相應的權力?權責相當,不過分吧~繼陳歐珀之後又出現個王國材,偉哉~我大民進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