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rbage101 wrote:如果有交通違規 你可以檢舉阿 沒人說不能檢舉阿 畢竟他們又不是警車或消防車在值勤只是會不會被吃案 很難說喔 可能長官壓下來叫基層員警不準製單不過 講句實在的 即使沒被吃案 官員真的收到罰單 車隊是在執行“特種勤務”,擁有“絕對優先”路權。不要懷疑,這是真的!火車因無法配何車隊的“絕對優先”路權,只好蓋一座高架橋(復興橋)誇過鐵軌,讓車隊一路無阻的通行...臺灣第一座立體高架道路:中山北路復興橋
lim5464 wrote:一般時期而言,只有元首和副元首可以擁有警政開路的權力,主要不是為了趕時間,而是必須讓坐駕維持在35公里以上,防止槍手準確襲擊,這是為了國家安全,國家安全就是你我安全,所以被耽誤到,請別太放在心上。 同意國家安全就是你我安全但是元首和副元首安全不等於國家安全
你可以去查一下 "特種勤務條例", 裡面有細說除了"現任" 正副總統及行政院長以外, "卸任"正副總統也會此禮遇只是執行的層面有差, 印象中"卸任"的禮遇是有年限之分各國都有相類似的行為,主要是維護國家元首安全前幾年日本"前首相"安倍先生, 因為是卸任 所以維安人員少很多但...也太神奇..居然可以如此近身去襲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