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k680828 wrote:如果是我, 想私了就賠50萬, 不然叫警察, 選一個吧~難得找到個白X的, 還不好好碰瓷一番. 你傻了?那位阿伯怎麼可能因為那樣的小碰撞,賠 50 萬?搞不好當天承諾,隔天就翻臉不認帳了,甚至更惡劣連電話都不接,這種人很多,報警才是正確的。
現在這種是這種態度的..一律報警...管他車子到底擦傷多嚴重...這種人只會逃避...搞不好真的如其他人所說..回去想想不對自己要修車又不想出錢...真的告你個逃逸這種很多時候錢不是重點..而是保護自己
bradia wrote:女運將事後是冷靜,但看到三寶現真身,怎麼不等他表演內線右轉再過去?這樣不但不會發生事故浪費時間,也可以舒舒服服地回家再剪片檢舉他,不好嗎 行車紀錄器鏡頭拍不到清楚的橫向車牌,就算拍到車牌,警方也會以沒有拍到內側車道禁止右轉標誌,回覆違規事實有爭議,不予告發為宜營業車最大的優點是求償營業損失,車損加營業損失一定超過5000元,對付三寶,硬上才能以時間換取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