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例不可取,但跟絕大多數檢舉人一點關係都沒有!還有一堆習慣違規的垃圾,愛違規就要甘願繳罰單啦,動不動就要扯政治,動不動就要講政黨,就因為有你們這些人,社會才會撕裂。我就問,現在哪個政黨敢承諾,選上了就立刻廢止檢舉制度?
foster_yen wrote:你是在說這影片嗎?...(恕刪) 這影片在01可是很精彩的銀車要是被檢舉了他就會說是因為有車違停害他跨雙黃超車違停車是因為違規的行人害他違停有龜車擋路又害他跨雙黃超車但是失敗錯的人就是 行人+違停+龜車銀車是無辜的 銀車就是被檢舉魔人惡搞的受害者 吱吱
foster_yen wrote:你是在說這影片嗎?...(恕刪) 不知這邊是不是算"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我是不管在哪有看到都會讓,總不能撞下去吧但是道路交通處罰條例44-2的"罰則"直接推翻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34-1的"定義"總覺得怪怪的
感覺上在那邊拍那個走八遍的人可能更嚴重。rockliang wrote:獨/蒐證檢舉「未禮讓行人」? 男走斑馬線來回折返8趟行人過馬路時,如果車子沒禮讓,駕駛最高可罰6千元。但最近在台北市區監理所前,出現一名男子拿著「360度攝影機」來回折返過馬路,疑似是在蒐證拍下沒禮讓自己的車子。有民眾目擊拍下影片,只見男子短短幾分鐘就走了至少8趟,光是一週內就看到好幾次,已經錄影向警方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