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覺得政府應該對檢舉人進行管理,例如需要經過資格檢定,畢竟原本是警察的職責,警察也是經過報考才有資格的,避免就是有許多檢舉就是造成社會對立的狀況,畢竟車在路上開,規則是死的,路況確是不能預測的,誰知道開著突然遇到前面施工,或車子擋路,這種狀況檢舉人要如何應對?雖然收到這種罰單,都是600繳一繳居多,但是畢竟大家都是領薪水的,真的檢舉過是馬路三寶,闖紅燈沒有停,真的危險!
新聞裏的影片是檢舉車輛的視角,所以是車主去警局調檢舉影片出來看的?我是不清楚這個是否可以外流。另外影片只有而且短短幾秒鐘,根本無法證明後車逼車(30 幾公里),這種抹黑檢舉人的手法,根本無法使人信服。要是我時間多,對這種慣性違規的,我也會跟在後面拍好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