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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轉燈打十秒!女騎士仍撞上,肇責歸屬爭議

後車還是要注意前車狀況
看到方向燈就隨時準備煞車

前車也有責任
看影片就是想轉就轉沒在看路
sagat

直行車是無敵的,不需要注意前車狀況喔,撞下去就是別人全責,吱吱

2023-08-07 19:52
右轉一律關門.....

台灣摩托車實在太兇殘了....怕....
怕他們賠不起
一MFT一

難喔,關到剩水溝蓋也有屁孩會衝過去~然後再回頭瞪你~[大笑]

2023-08-07 17:33
這騎士問題比較大吧... 開車最討厭遇到這種白癡
ipqc1978 wrote:
新北市三重區6日發生...(恕刪)
我開車時遇過太多這種的(騎士)&相同情況
就算提早打了~還是不讓
關門到機車都不能過了~喇叭就一直叭
所以..........遇到願意讓轉彎的騎士~真的是佛心來的
一MFT一

前車沒有讓不讓吧...又不是要變換車道~那種轉彎還貼上來的,我一律按喇叭~反正遇到要攔我還是比中指的~就當他是財神爺~目前是還沒遇到[rock]

2023-08-07 17:37
鐵灰5D

我講後面騎士讓不讓的狀況,你講前車沒有讓不讓??????????

2023-08-08 8:20
CcCManCcC wrote:
此案例只有前後車沒有...(恕刪)



寫得很棒,但台灣恐龍法官一定還會有個什麼
應注意而未注意之類的鬼條款

還是來個37分責
僅猜測,猜對了不用說我神,新聞常常都在報台灣的恐龍法官
聽多了也不意外了
我學弟的例子跟版主類似。

學弟有減速,也提前打方向燈了,但是後方機車還是硬衝過來。
對方(女生)只有臉擦傷,機車小傷,但開口要80萬元,
學弟只願意給25萬元,所以和解不成,只能法律走到底。結果肇責比是五五分。

最後在刑事上,法院判過失傷害,判需關55天,一天一千元,拿5.5萬元抵。

後來在民事庭上對方想和解了,說願意依學弟原本說的25萬和解,
不過學弟把刑事支出的5萬元扣掉,改只願意拿出20萬元和解(25-5=20)。
對方不願意,雙方再次談不攏,繼續上法院,幾個星期前判決出來,最後學弟被判賠27萬。
雙方法律攻防了好幾年。

唉、、、、
54dancewolf

聽bradia兄這麼一說,小弟也開始好奇該女騎士到底是多麼的花容月貌了。。(臉部被柏油路摩擦,有疤應該是跑不掉的,但也不知道多嚴重、花錢美容有沒有效)

2023-08-07 21:13
54dancewolf

早上跟學弟聊了一下,工作損失與醫療20幾萬(雙方都同意)、臉傷共20幾公分(好幾條傷口),某大型公立醫院報價每公分3000-10000、車損十幾萬(機車公會鑑定)、精神損失另計。對了,學弟沒請律師。

2023-08-08 9:56
這種就跟打遊戲機一樣啊
被敵機撞倒你就gameover了
好險在現實生活如果機車是故意撞你,他要負責賠

所以應該怎麼開?
答案是邊打右轉燈邊輕採煞車,然後慢慢靠右關門(這時機車不是快速從右超車,不然就是不耐煩你採煞車然後從左離開,反正撞不到你)

關門就是除非騎到人行道不然過不了那種(不然就是技術太差)
不然
就只好浪費時間處理後續事宜(筆錄、修車、調解),當然除非你很閒啦
右轉車要儘量靠右把空間吃死,就沒有後方直行車優先的問題。
怨念聚合體 wrote:
既然後方有直行車,那就有讓直行車先行的原則在

同車道就是前後車的關系哪有不禮讓直行車的問題?果然路上一堆三寶機車觀念的人,難怪機車肇事率居高不下
這種肇責這麼明顯可以界定的事故,
根本沒什麼好戰的吧。

非常簡單啊,就是汽車幾近全責。
(機車即使有肇責,可能比例也很低)
後車是直行車,汽車是轉彎車,需要打方向燈的,
直行車路權遠大過轉彎車,轉彎車需要禮讓,
不管機車從你左側還是右側過去,
你轉彎車就是要禮讓。

靠近事故發生的最後幾秒鐘,
汽車的左側輪是幾近貼在中央的白色分道線上,
表示汽車根本沒有想要轉彎關門的意圖,
留下右側的空間很大,
機車在最後事故發生的幾秒鐘,
前後兩輪是完整的行駛在柏油路上,
是正規的車道,並非是騎在右側的水泥地排上。

汽車到了路口轉彎時,並未先減速,
觀查好後方有無來車,
未停、未減速的情況下直接轉,
該注意而未注意後方來車。

最有可能的原因,
就是汽車駕駛對路況不熟,
提前打了方向燈,
但又還沒行駛到轉彎的路口附近,
往前直行邊走邊找,
等到發現轉彎路口時,
就來個突然的向右急轉。
一開始汽車原本有關門的,
但是駕駛對路況陌生,
向前行時又把門打開,
等到路口到了突然轉彎,
當下是完全沒有關門,
以致跟後車發生事故。

上述情況,
假如我是駕駛,
當我不確定轉彎路口到底還有多遠時,
我會提前打方向燈,
並緊貼住右側減速慢行,
一是避免速度太快下突然急轉,
二是讓後方的車子提前警覺,
讓他們儘快嚐試去超我車,
做了以上的明確表態,
就是很清楚的給後車一個示意,
可避免減少大家對行車動向會錯意,
進而發現碰撞的機率。






所以,這種事故,有什麼好吵好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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