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qc1978 wrote:我開車時遇過太多這種的(騎士)&相同情況
新北市三重區6日發生...(恕刪)
就算提早打了~還是不讓
關門到機車都不能過了~喇叭就一直叭
所以..........遇到願意讓轉彎的騎士~真的是佛心來的
根本沒什麼好戰的吧。
非常簡單啊,就是汽車幾近全責。
(機車即使有肇責,可能比例也很低)
後車是直行車,汽車是轉彎車,需要打方向燈的,
直行車路權遠大過轉彎車,轉彎車需要禮讓,
不管機車從你左側還是右側過去,
你轉彎車就是要禮讓。
靠近事故發生的最後幾秒鐘,
汽車的左側輪是幾近貼在中央的白色分道線上,
表示汽車根本沒有想要轉彎關門的意圖,
留下右側的空間很大,
機車在最後事故發生的幾秒鐘,
前後兩輪是完整的行駛在柏油路上,
是正規的車道,並非是騎在右側的水泥地排上。
汽車到了路口轉彎時,並未先減速,
觀查好後方有無來車,
未停、未減速的情況下直接轉,
該注意而未注意後方來車。
最有可能的原因,
就是汽車駕駛對路況不熟,
提前打了方向燈,
但又還沒行駛到轉彎的路口附近,
往前直行邊走邊找,
等到發現轉彎路口時,
就來個突然的向右急轉。
一開始汽車原本有關門的,
但是駕駛對路況陌生,
向前行時又把門打開,
等到路口到了突然轉彎,
當下是完全沒有關門,
以致跟後車發生事故。
上述情況,
假如我是駕駛,
當我不確定轉彎路口到底還有多遠時,
我會提前打方向燈,
並緊貼住右側減速慢行,
一是避免速度太快下突然急轉,
二是讓後方的車子提前警覺,
讓他們儘快嚐試去超我車,
做了以上的明確表態,
就是很清楚的給後車一個示意,
可避免減少大家對行車動向會錯意,
進而發現碰撞的機率。
所以,這種事故,有什麼好吵好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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